馬祖資訊網 » 站務區 » 刪文留置區 http://www.matsu.idv.tw
主題: 藥品及醫療器材可以在網路上販售嗎?
作者: 衛生福利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 > 發表時間: 2019-08-22
1.藥品不是一般商品,所以在使用前最好先詢問醫藥專業人員,選擇適合自己使用的藥品,而且網路是虛擬空間,缺乏專業的醫事人員評估檢核,而剩餘藥品可能會隨時間發生變質,加上每個人的病情與體質均有異,轉送親友或轉賣他人服用,可能會傷身又延誤病情。

2.目前法令規定,唯有依「藥事法」第27條、第34條規定核准登記的藥商、藥局以及依照「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得兼營零售乙類成藥之百貨店、雜貨店及餐旅服務商,才可以在網路零售「乙類成藥」,其餘的藥品均不可在網路、郵購及電視購物等非實體店面之通路販售。

3.近來接獲數件外縣市移入本縣處辦設籍本縣鄉親上網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案件,本局再次提醒地區民眾及商家如未符合藥商及藥局資格切勿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如經查獲依藥事法第92條規定可處3萬元至200萬元罰鍰。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關心您
第1頁 (共1頁)
服務條款      內容政策      隱私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刊登廣告       站長信箱      副站長信箱      副站長kingfisher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