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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109學年連江社工公費生資格審查事項
作者: 衛生福利局社會福利科 < > 發表時間: 2019-12-02
  衛生福利部為培育及獎勵連江縣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力投入社會服務,進而提升連江縣在地社會福利服務品質,增加該地區民眾接受社會福利服務之可獲性,爰特別辦理連江縣社會工作人力培育獎勵計畫。

  衛生福利部特別補助本縣培育社會工作公費生共12名,從109年至112年共辦理4次招生,每年補助3人(獲配臺北大學2名及東吳大學1名),保障後續銜接回連江縣政府就業。

  請欲申請「109學年度連江縣社會工作人力培育獎勵計畫公費生」學生,於108年12月13日前將「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相關佐證文件」送達下列申請窗口進行資格審核。

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請至下方附件或連江縣政府、衛生福利局相關捷徑下載:

連江縣政府官方網站/便民服務/各局處檔案下載/109學年度連江縣社會工作人力培育獎勵計畫公費生-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
https://www.matsu.gov.tw/chhtml/download/371030000A/43
或至連江縣衛生福利局最新消息下載
http://www.matsuhb.gov.tw/2009web/news_detail.php?id=2858

申請表繳交窗口:
(一)馬祖高中應屆畢業生:由馬祖高中註冊組於108年12月13日前統一收件。
馬祖高中註冊組卜老師(0836-25668#222)
(二)非馬祖高中應屆畢業生:請於108年12月13日前將資料郵寄至「連江縣衛生福利局社會福利科」(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6號3樓,黃小姐收),封面請註明「連江社工公費生」。以郵戳為憑,並來電確認是否收件。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社會福利科黃社工師(0836-25022#320)。

申請對象:
限戶籍設於連江縣,且至報考當年至少設籍4年(設籍計算至109年8月31日),並於連江縣受高級中等(含)以下教育滿4年以上之「應屆」畢業生。

※備註:
(一)本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係為本計畫公費生之資格審查,經本次資格審查符合之學生,應完成「個人申請」管道報名作業後,始為完成報名
(二)本計畫公費生之權利與義務,應依衛生福利部「連江縣社會工作人力培育獎勵計畫」相關規定辦理,可至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網址:https://dep.mohw.gov.tw/dosaasw/mp-103.html)查閱。
(三) 本計畫已於108年10月18日在馬祖高中辦理招生說明會,相關資料請至下方網站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NlT2haEPkYjGovn0KLncDv10kSf_4CUO?usp=sharing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189d4cb3f0cd389e1a3c4248e93d07d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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