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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東莒附幼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招生中 | |
作者: msfang < > | 發表時間: 2021-12-01 |
一、依據:中華民國110年3月24日府教學字第1100011941號訂定發布 二、公告日期:110年12月01日至12月07日。 三、報名日期及時間:110年12月08日星期三10時00分至15時30分。 四、登記方式:為配合防疫期間減少家長親自到校辦理,本次改採電話方式辦理登記, 僅需填報相關必要資料,紙本證明文件另行通知繳交。 電話登記:(0836)89043轉507 芳芳老師 五、招生對象: (一)設籍本縣(須出示戶口名簿)或居留本縣之外籍、華裔(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學區劃分以居留地址為準)之2 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學區以鄉為單位劃分,不得跨區入園,為保障不利條件幼兒優先就學權益,不利條件幼兒不受設籍與學區限制,招收登記後尚有缺額則開放跨學區及跨縣市之幼兒入園。 (二)以先招收5 足歲幼兒為主,再依序招收4、3、2足歲幼兒,登記人數超過缺額時,依幼兒年齡先後順序,予以招收入園,如遇相同生日者則抽籤決定,雙(多)胞胎得共籤,共籤與否視家長意願決定,由家長自行決定一籤(分別)或多籤(併同)方式辦理抽籤。 (三)招生年齡: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該歲數者。 •5足歲:民國104年9月2日至民國105年9月1日出生者。 •4足歲:民國105年9月2日至民國106年9月1日出生者。 •3足歲:民國106年9月2日至民國107年9月1日出生者。 •2足歲:民國107年9月2日至民國108年9月1日出生者。 六、招生名額:大、中、小、幼,混齡班一班,最多15名幼兒。 七、優先入園資格:凡符合下列情形者,以優先順序申請入學: 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幼童。 4.原住民族幼童。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第二順位: 1.經本縣衛生福利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2.父或母一方為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 3.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華裔之幼兒。 4.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 5.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不含孫子女),其名額以總核定招生名額之三分之一為限,超出名額時,以五足歲之幼兒優先。 八、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再受理,並於登記日後第二日公告新生登記名冊、錄取及備取名冊。 九、幼兒於招生年齡日期尚未滿2足歲,而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滿2歲時(民國108年9月2日至民國109年1月31日出生者),得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進入尚有缺額之幼兒園登記就讀,倘於登記截止後,登記人數超過缺額時,依幼兒年齡先後順序,予以招收入園。 十、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836) 89043轉507 芳芳老師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c442ae76caf8300beb8b450515f7bd4e.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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