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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北竿鄉振興消費禮金領取注意事項 | |
作者: 北竿鄉公所 < > | 發表時間: 2022-09-29 |
一、領取資格: 1.於111年8月31日設籍於本鄉之鄉民。(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由戶政事務所提供名冊為準) 2.於111年8月31日(含當日)以前出生未辦理出生登記者,於領取期限截止前辦妥出生登記,並初設籍於本鄉者。 二、領取金額: 每人新台幣2,000元整,「現金」發放。 三、領取日期及地點: 1.10月3日:設籍於北竿鄉坂里村、白沙村、芹壁村之鄉民,請至「坂里老人活動中心」領取。 2.10月4日:設籍於北竿鄉橋仔村之鄉民,請至「橋仔老人活動中心」領取。 3.10月5日~6日:設籍於北竿鄉塘岐村、后沃村之鄉民,請至「塘岐老人活動中心」領取。 4.10月7日~10月14日:未能於上述時間領取之鄉民,請至「民政課」領取。 *10/8~10/10因適逢雙十連假,恕不開放領取! 四、領取時間: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五、領取時所需檢附文件: 1.本人親自領取: 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2.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未成年人不得親領): 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未成年人之國民身分證(或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法定代理人之印章。 3.委託他人領取: 受委託人(代領人)之國民身分證、委託書(可至下方連結下載列印)、委託人 (領取資格人)之國民身分證(或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受委託人之印章。 六、備註: 1.領取時,需由領取人在名冊上蓋章或簽名或蓋指印。 2.檢附之國民身分證、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將於查驗後退還。 3.代領人務必將代領之消費禮金確實轉交委託人,以免發生侵占法律爭議。 4.未成年人已結婚者,視同成年人。 5.符合領取資格者於發放前死亡,得由法定繼承人檢附切結書及死亡人、繼承人之戶籍謄本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領取。 如有振興禮金之相關問題,請洽 0836-56690#113孫小姐 北竿鄉公所敬啟 委託書: matsu-a2b1110fac6bf379ba5a35acf6026a52.docx 切結書: matsu-912a3b281544d0acb5789a086e6774d4.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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