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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衛生局強化大陸食品管理政策
作者: 連江縣衛生局 < > 發表時間: 2025-06-23
連江縣衛生局強化大陸食品管理政策,確保食品安全與市場秩序

為維護民眾健康與市場秩序,連江縣衛生局積極推動大陸食品管理政策,強調以「宣導、輔導與管理並重」為原則,從源頭控管違規食品流入本縣,展現對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視與責任。

連江縣衛生局指出,食品安全為公共健康的重要一環,呼籲本縣業者切勿進貨來源不明或未經合法程序申報之大陸食品。衛生局將加強相關法規之宣導及業者輔導,協助其理解並遵循現行規範,確保經營行為合法合規。
針對市場流通的大陸食品,衛生局已建立稽查與裁罰機制,若發現有違規販售情形,將要求立即下架並依法辦理,杜絕不符合規定之產品進入消費市場。同時提醒,個人自中國大陸攜帶回本縣之食品僅限自用,嚴禁於市面公開販售,違者亦將依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處理。

衛生局表示,大陸食品在原料來源、成分配比及標示規範方面,常與台灣法規不盡相同。若業者有意合法進口大陸食品,應依規定辦理報驗與標示,符合台灣食品安全法規後,方可在本縣市場流通。
本局將持續以宣導與輔導為基礎,搭配強化的稽查與執法措施,協助業者合法經營,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共同營造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費環境。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及標示,若違反該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無論為自行攜入或透過網路購買海外食品,如超過免驗範圍亦未辦理輸入食品查驗而有販賣銷售之行為,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第1項,可處以新台幣3到300萬元之罰鍰。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本局食藥暨綜合科,聯絡電話:0836-22095*8881、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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