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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連江縣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 | |
| 作者: matsukid 321 < > | 發表時間: 2026-01-25 |
| 114年第四季:114.10-114.12的療育補助申請時間即將在115.01.31截止,請有在縣立醫院、早資中心(321親子童樂園)、返台療育的家長們,竟快將資料提供給各鄉公所承辦人員~ 115年申請時程如下,請多加留意: ![]() 📍 誰可以申請?(補助對象) 設籍本縣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未達就學年齡,持有經衛生福利部輔導設置聯合評估中心或本縣認可之醫療院所開具之綜合報告書(有效期間依報告書有效期限認定之)或(疑似)發展遲緩證明書(有效期間為一年)之兒童。 2、已達就學年齡之兒童,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需檢附緩讀證明)。 💰 補助多少錢? 一般家庭: 每人每月最高 4,000 元。 低收入戶: 每人每月最高 6,000 元。 【補助項目包含】 1.療育訓練費:兒童至規定之療育單位,進行健保不給付須全額自之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聽能訓練、認知訓練、行為訓練、心理治療、視知覺治療、感覺統合治療、音樂治療、時制早療訓練、機構日間療育,以實際自費金額計算(掛號費、健保給付項目之基本部份負擔不予補助)。 2.交通補助費: (1)兒童至規定之療育單位,進行健保給付之早期療育項目,每次補助交通費新台幣200元整(同1天於同1處進行2次以上療育,以1次計)。 (2)台馬來回機票補助:兒童來回全額,父母或監護人、實際照顧者陪同診療者(限1人)每次補助台馬來回機票之半價。 (3)住宿費:現居本縣縣立醫院及本縣設置之療育據點以外離島居民,進行療育訓練課程後當日已無船班可供返回者,得申請住宿費用補助。 💰 受理申請單位:由各鄉公所受理申請陳報本府辦理。 💰 補助方式:申請療育補助經費審核無誤後,由本府逕撥申請人金融機構帳戶。(備註:不符合者,由本府函覆退件) 如果對申請資格或流程不確定的爸爸媽媽,可以私訊連江縣早期療育社區資源中官方帳號(LINE ID:083626321)回覆,或在上班日前來教室詢問~ 上班日:周三至周五 10:00-19:00;週六日:09: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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