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祖資訊網 » 新聞、布告 » 社區佈告 | http://www.matsu.idv.tw |
| 主題: 114年度綜所稅稅額試算申請項目 | |
| 作者: 國稅局馬祖服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26-02-12 |
| 申請項目 一、申請自本年度起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 (申請人限於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提醒您,自114年3月18日起不再受理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一經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以後年度將無法申請恢復適用。 二、 申請變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之稅額試算書表郵寄地址為下表之通訊地址(申請人限於納稅義務人本人;未申請變更者,以去年結算申報時填寫之通訊地址或114年12月31日之戶籍地址為郵寄地址) 另可利用網際網路於下列網路管道申請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點選「國人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開始報稅」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稅額試算」專區辦理 ![]() 附加PDF文件檔: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暨 變更郵寄地址申請書 |
|
| 第1頁 (共1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