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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連江監理站 < > 發表時間: 2019-12-02
交通部為持續擴大鼓勵老舊計程車汰舊換新措施辦理成效,自108年11月29日起受理7年以上個人所有計程車(第1梯次)及108年12月31日起受理計程車公司(行號)自有車齡12年以上車輛(第2梯次),公告內容及申請表格如附件。

另補助金額:
1、購買燃油(含油氣混合)計程車者,補助每輛全新計程車購車費用新臺幣十五萬元;
2、購買油電混合計程車者,補助每輛 全新計程車購車費用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3、購買電動計程車者,補助 每輛全新計程車購車費用新臺幣三十五萬元。

請符合資格之計程車駕駛人與計程車公司(行號)儘速至臺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提出申請。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電(0836)22694#113 劉先生詢問。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06df20784ec3ee33aae8f348cce58325.pdf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1067e81ed7882ab3fd07e04e7eb82089.pdf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f90a396248e12b1b0a8e7566ae638c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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