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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政府扶植地方藝文推廣計畫徵選開跑
作者: Vice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0-02-24
馬祖日報99.2.24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連江縣政府為推動藝文活動多元文化之發展,獎勵藝文工作者或團體從事有關藝文之保存、創作、傳習、展演活動,依據「連江縣政府藝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自即日起辦理九十九年度連江縣政府扶植地方藝文推廣計畫徵選,申請日期於三月十九日截止,有意者敬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凡本縣轄內登記有案之藝文團體、文化社團、協會及文史工作室或個人均可向縣府提出申請,申請日期於九十九年三月十九日截止,所申請計畫應於九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完成結報與核銷,九十九年度徵選補助經費為一百萬元整,藝文團體每次原則最高補助額度為十萬元,個人每次之最高補助為二萬元,俟委員審查結果核定個案補助金額。

 有意申請者請逕洽文化局索取或上文化局網站下載補助計畫作業要點及申請書(網址:www.matsucc.gov.tw ),並檢附詳細計畫書六份,如為團體或法人組織,應另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封面註明申請「連江縣藝文推廣活動補助計畫」及團體名稱,以掛號寄送文化局。

 評選辦法將分為初審及複審,初審由業務單位書面審查,複審則由專家學者共組之評審小組進行審查,將視計畫內涵、計畫可行性及其發展特色進行評選,審核結果將於截止日後一個月內,正式函知申請單位,並公告於文化局網站。
作者: 摩羯客 < > 發表時間: 2010-02-24
期待縣府扶持地方社區與藝文的活動,應從輔導與鼓勵為出發點,以興利、扶持作為思考,而不是只以防弊、保護作為唯一的考量。
在此也想替一些地方社區與藝文團體或朋友說幾句話,這幾年有意申請的團體或個人越來越少,主要是承辦部門過於繁複的申請填報及結案核銷程序,導致原先有相關專長與意願者意興闌跚,紛紛打退堂鼓。
在此呼籲從主計部門出身的新縣府秘書長,其本身也累積不少社造工作的經驗,心中應有不少的相關感觸。煩請到任後,召集有關部門商議,就程序合法的情況下,去協助簡化相關行政程序,輔助各島社造與藝文紮根工作能有效推展。
作者: 忘筌 < > 發表時間: 2010-02-24
這一兩年也幫忙寫一些藝文補助計畫,整個計畫的執行到結案,都讓我感觸頗深,像一些藝文工作者,真的對行政部門的瑣碎程序不了解,常常為了一個章沒蓋,或者是一些報告寫得格式不對,就要跑個好幾趟,有時又要創作又要工作,為了一個計劃勞心又勞力,動機被質疑又要一直看某些承辦人員的心情,說真的我們只是希望馬祖的藝文發展更好,但是幾次下來真的有些心灰意冷,不敢再累死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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