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討論與交流 » http://www.matsu.idv.tw
主題:
作者: 楊秉訓 < > 發表時間: 2013-08-31
閩浙總督告示碑碑文識讀 楊秉訓

目前,筆者正緊鑼密鼓協助撰寫《重修連江縣志》經濟財稅志。馬祖列島海岸曲折,四周岸礁遍布,少有平緩沙灘,不是產鹽之地。唯其坐落大陸外海,自昔漁業興盛,而漁戶出海,往返費時,為保漁獲新鮮,多採鹽藏,故漁鹽使用是漁戶極為重要的漁獲資材。

而鹽又是封建時代政府重要財政收入的專賣之物,當實施官辦商運或官督商銷時,前者民商就像是政府公賣局的代理商,後者民商就像是取得專賣權的廠商。若政府對不同區域指定不同代理商,或是核准不同專賣商,就很容易發生「專銷」區域劃分的爭執,「閩浙總督告示碑」即在此環境下產生。

筆者瀏覽了幾份碑文判讀,發現有一些誤讀或可待討論之處。就讓我這個不務正業的文史愛好者,野人獻曝,提供碑文識讀的一點淺見。

一、古碑刻文,常為避諱或示尊崇,或強調官威,落有空格。此與碑文磨損缺字,實不相同。本碑碑文原有許多空格,常遭誤讀。故重新標點識讀時,若不是有保留原樣的需求,碑文原留空格最好直接刪去。

二、據何培夫(1999)《金門馬祖地區現存碑碣圖誌》頁230-231 錄有碑文拓本,提供筆者極為方便的識讀基礎,而不必親臨鹽碑位址。

三、碑文首載「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鹽課英」,即閩浙總督英桂。英桂,字香巖,滿州正藍旗人。僅寫其姓,示尊崇也。此為示禁碑格式。如碑中載「經前代辦督部堂曾批示」,曾亦為姓,寫姓不寫名,並於姓前留一空格,以示尊敬。很多人都把「曾」誤讀為「曾經」的「曾」。

四、「應照向章」,向者,昔也,向章即舊章。有誤讀為「何」字者,《金門馬祖地區現存碑碣圖誌》判讀正確。

五、「□□□百計稽延」,首格為「陳」字,空格處詳細識讀,即「陳建豐」三字;稽延,稽留遷延也。「稽」字有誤讀為「指」字,《金門馬祖地區現存碑碣圖誌》無法判讀,寫為左提手、右肯之字。皆誤。

六、樸戶,官辦之包商也。據《清史稿》卷一二三食貨志鹽法一,載曰:「福建當乾隆時,西路延平、建寧、邵武三府屬十五州縣,東路福寧府屬五州縣,南路閩侯二縣,歸商辦,號『商幫』。南路福州、興化、漳州、泉州四府屬二十一州縣,由官辦,號『官幫』,亦謂之『縣澳官幫』,包與商辦,名『樸戶』。」《金門馬祖地區現存碑碣圖誌》不知「梅花」為地名,誤將「梅花樸戶」讀成「梅樸、花戶」。

七、「不得買私□配」,空格處據字頭幾個筆劃判讀,似為「發」或「盜」,後者意合。筆者識讀為「不得買私盜配」。意思是住淡水要向淡水的有線電視業者租用第四臺,結果你跑去租用八里的第四臺,就叫「買私盜配」。

其他判讀時漏字、重複、誤讀空格為缺字等等,就不再細說。筆者的完整識讀版本如下:

閩浙總督告示碑: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鹽課英,為愷切曉諭事。照得沿海漁戶出洋採捕,向應以何處之船配何處之鹽,不容紛爭。前据福建沿海道詳,据連幫商陳建豐具稟,援引鹽法志,開載嘉慶年間前鹽道案,以長樂漁戶在連江洋面採捕,應令就連幫配鹽等情。本部堂查漁配章程,續於道光二十二年間,由尋鹽道詳,經前代辦督部堂曾批飭,應照向章,何處之船配何處之鹽,不准混就漁捕。地方配銷,自應循照辦理,不容藉志舊案,混行爭執。分晰批飭。嗣据該甲長陳承福等、漁戶林迎士等呈控,連江幫商陳建豐恃強,勒令在連配鹽,請由轅示禁。又經批,道出示禁止勒配。各在案。今復据甲長、漁戶等具呈,以現在漁汛已屆,陳建豐百計稽延等情,殊屬藐玩。并据長樂梅花樸戶黃連三赴轅,呈請出示曉諭,就籍配鹽等情,自應准予出示,分別曉諭禁止。俾各乘時就籍配鹽,出洋釣捕,免誤汛期。并聽勒石永禁,杜絕爭端。除呈批示外,合行出示曉諭。為此,示仰各商幫、漁戶人等知悉,凡爾等籍隸長樂各漁船,務須就長樂本籍埠館,照例配鹽出洋,照常赴長岐、橋仔等處採捕,不得買私盜配。爾長樂埠所館伴人等,務須循照舊章授配,不得索擾阻撓,致誤漁訊。倘連幫商哨,敢再堅執志載舊案,恃強勒令在於連江重配,任意需索阻撓,許該漁戶人等据實指告,以憑究辦。本部堂令出維行,其各凜遵,切勿以身試法。凜之!示遵!右諭通知。同治捌年玖月拾肆日,給長岐澳勒石,永遠示禁。

參考文獻:

1. 何培夫(1999)《金門馬祖地區現存碑碣圖誌》,臺灣臺北: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2. 邱新福撰述(2005)《北竿鄉志》,福建連江:北竿鄉公所,民國94年12月印行。
3. 賀廣義 (2008) 「閩浙總督告示碑中的事與人」(下) ,馬祖•文史營區,http://mypaper.pchome.com.tw/hky1228/post/1310710191
第1頁 (共0頁)
服務條款      內容政策      隱私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刊登廣告       站長信箱      副站長信箱      副站長kingfisher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