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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眷探不能外宿,有這樣的說法嗎? | |
作者: cyss333 < > | 發表時間: 2006-09-23 |
昨晚公末返結束 今早才回到東引 我原本打算要去東引等他退伍(去三天) 今天公他跟我說 現在開始辦眷探不能外宿了 就連親人有去也不行 請問姊妹們 有聽說這樣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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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丫慧* < > | 發表時間: 2006-09-23 |
DEAR cyss333 我是沒聽說這種說法哩! 但是說真的辦眷探,每個單位規定都不同囉! 至於親人去也不行,還真的有點誇張哩! 長官們,不要這麼小氣咩 ><" 希望cyss333你哈尼能夠在詢問看看囉^^ 也恭喜你再一個月就要迎接你哈尼退伍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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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沁 < > | 發表時間: 2006-09-23 |
cyss333 wrote: ![]() 粉佩服她的勇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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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頭蹦蹦跳 < > | 發表時間: 2006-09-23 |
cyss333 wrote: 我也有聽說耶~~ 本來跟妳有一樣的打算~~ 但不行外宿一點意義都沒有~~ 可是想想東引我還真的一次都還沒去過~~ 所以還是要去~~ 真想知道為何突然眷探不行外宿~~ 不知道在搞什麼東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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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喵豬戀之小喵 < > | 發表時間: 2006-09-24 |
有了新長官 就有新政策 關於這個政策好不好 大家心裡都清楚! 只能撐到哪一天 看可不可以趕快離開惡魔島 這輩子都留下不好的印象 ![]() 難道要怪自己手賤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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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 < > | 發表時間: 2006-09-24 |
我想說的是... 其實長官們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就有人那麼白目... 所以現在一切按照規定來... 只有直系親屬到引才能外宿... 有時想想真的沒什麼好抱怨的... 本來規定就是不行的事... 大家都把它合理化... 想開點吧...軍中的事... 不是我們小老百姓能了解的... 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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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小兔 < > | 發表時間: 2006-09-24 |
這件事我有問過魯魯米 魯魯米是說基本上不可能會連家屬去都不給外宿啦!! 不過最近眷探管的比較嚴倒是真的 那也是因為有一些不知好歹的阿兵哥 假藉家人要來眷探的名義,但實際是自己一個人在外面3天兩夜 事出必有因,所以有些政策也不能完全怪上面的長官 要怪就怪那些害群之馬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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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cken < > | 發表時間: 2006-09-24 |
嗯!我昨天也問了我鼻這件事 他說~家屬去還是可以外宿!不過現在是要長官陪同看到家屬才放人! 本來有些單位可能不需家屬親自去接人 (像上次我和鼻爸他們去眷探.我鼻是直接到飯店等我們) 可是就像姊妹們說的...因為一些害群之馬吧 所以 現在就要嚴格看管囉! 不過 這規定也不是新生的而是舊有的規定 不能說其不合理 這是告訴大家...當兵中...還是別鑽漏洞走邊緣 平安退伍才是王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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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yss333 < > | 發表時間: 2006-09-24 |
後來有再問公一下 他說 原本的法條就是規定不能外宿 而長官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現在有想要把這條法規在做修正--修成眷探可以外宿 就期待好消息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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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頭蹦蹦跳 < > | 發表時間: 2006-09-24 |
昨天和公講電話聊天~~ 他說又改回來家人來眷探可以外宿了~~ 不過要有長官和阿兵哥親自去碼頭接人~~ 看是不是真的是直系血親的家屬~~ 自於為何會突然不行外宿~~ 就像兔兔大大說的~~ 有人假藉家人的名義在外住宿~~ 結果被捉到~~ 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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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yss333 < > | 發表時間: 2006-09-24 |
恩! 已經確定是可以外宿囉! 不過就像是各位姊妹說的 一定要直系血親才可以唷! 但是請注意... 直系血親---是指父母唷! 旁系---是指兄弟姊妹唷! 民法 第 四 編 親屬 第 967 條 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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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ckey < > | 發表時間: 2006-09-26 |
我可以請問一下 如是女朋友辦眷探 一定要家長的簽名嗎~ 因我不想讓家長擔心 尤其是我爸 他一聽到我男友 臉就變了<覺得他搶了他女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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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cchiatto < > | 發表時間: 2006-09-26 |
vickey wrote: 家長的簽名? 妳還是請妳家公問單位長官清楚點比較好! 基本上女朋友不能辦眷探, 眷探是給直系親屬辦的! 我轉po之前大頭蝦在菜兵妹解答區做的名詞解釋! "眷探"= 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及配偶 可申請,每三個月為一季,一季可申請一次,申請眷探會扣阿兵哥的島休日通常為3次(就是3個禮拜天),依單位不同有可能扣的天數不同。眷探至少要提早一星期以上申請,因為軍中有人力調度及事務的考慮,不是說想放就放的,有的時候單位會"管休",因為有重大的任務,所以是禁止眷探的喔!眷探以123月,456月,789月,101112月為一單位的,往年日期大約如下:春節大型眷探(約二月初)、端午節大型眷探(約五月中)、中秋眷探(約八月)、11月大型眷探。卷探要提前申請,請先請哈尼問問自家單位的規定喔! "島休"= 就是一般說的"點放",當天來回的意思,在馬祖的阿兵哥,通常每個星期會放星期日一天休息,早上離營的教育宣導完 放到 傍晚回營,我們都習慣叫"島休"。 "衝島休"= 就是不影響在阿兵哥正常休假的原則下,因為要他們連續3個禮拜都不能岀軍營透透氣,這是很慘忍的,我們會把握星期天那短短的幾小時跟他們相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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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 < > | 發表時間: 2006-09-27 |
嗯...該怎麼說...其實這也是規定啊... 也有發生一些不該發生的事... 我前男友他們連隊就規定一定要家長簽名... 不過還是有些連隊比較鬆一點啦... 但是現在勒...什麼都不必說... 女友是不可能外宿的... 但直系血親是一定可以的唷! vickey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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