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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民政社會處徵選約聘性騷防治及志願服務推廣專員1名。 | |
| 作者: 民政社會處 < > | 發表時間: 2026-02-24 |
| 本府甄選約聘性騷擾防治及志願服務推廣專員1名,備取2名。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3月14日衛部護字第1141460108號。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應具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畢業資格。 二、工作內容: (一)一般性騷擾申訴案件處理。 (二)性騷防治業務推動之人員與公開場所主人教育訓練及防治宣導。 (三)公開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查核。 (四)性騷擾被害人保護工作。 (五)召開性騷擾案件審議會。 (六)本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委託案之履約管理與相關資料彙整。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薪資待遇:約聘性騷擾防治及志願服務推廣專員(薪點312)43,399元整支薪。 四、檢具資料: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自傳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含畢業證書、經歷證明、成績單證明)等。 (二)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17時00分止(辦公時間),於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社會福利科(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6號4樓)或郵寄,郵寄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並請來電確認。 六、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時間:115年3月4日上午9時於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 (二)面試時間:115年3月4日上午11時於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 七、甄選方式:公文書寫及電腦處理60%及口試40%。 八、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6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人員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九、聯絡方式:封面註明「應徵性騷擾防治及志願服務推廣專員」,並請來電確認:0836-25022(分機401)陳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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