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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應業務需要,甄選約用人員1名
作者: 環資局 資源管理科 < > 發表時間: 2026-05-04
主旨:連江縣環境資源局應業務需要,辦理甄選約用人員1名案。
依據: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處理原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年11月21日國署水建字第1140127417號函、連江縣政府114年11月17日府人組字第1140055942號函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大學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環安、職安衛、防災、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若非上述科系,但須提出曾從事污水下水道2年以上相關工作證明或具有下水道相關證照者,仍可進用。
二、工作內容:辦理水利及下水道等相關工程業務及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三、繳驗證件: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履歷表等相關文件,男性須檢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薪俸待遇: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處理原則」3等薪級320薪點5萬2,990元支薪(含離島加給),每年並享有國民旅遊卡旅遊補助費。
五、報名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15年5月14日(上班時間)止,親送或寄至連江縣環境資源局(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六、甄試時間及地點:115年5月15日下午14時00分於本局2樓會議室 。
七、甄選方式:公文書寫20%、專業題50%及口(面)試30%。(具有環保、採購人員證照、品管及職安等相關證照者可酌予加分)。
八、甄審人員如為連江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事業機構、各鄉公所及鄉代會約聘僱人員及約用人員,應先取得現職服務單位機關同意並須於原機關約滿辦妥離職相關程序始得到任新職。
九、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從缺,正取人員未報到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人員其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十、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僱用至115年12月31日止。
十一、聯絡電話:0836-26517-20#125,傳 真:0836-25387曹小姐。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f41f2a657ef6efe97171996d2d988eb4.doc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32d4bde4315b9634228848e7a2fd94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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