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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國稅局-約僱人員招考 | |
| 作者: 國稅局馬祖服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26-08-09 |
| 約僱人員(馬祖服務處) 徵才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候補:1 工作地點:98-連江縣 有效期間:115/08/07~115/08/17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年齡不限,惟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5條規定,約僱人員僱用期滿,或屆滿65歲,應即解僱,爰已屆滿65歲者請勿報名。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5.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得任用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之情形。 工作項目:1.辦理國稅稽徵、綜合行政等業務。 2.一般性公文處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41號2樓) 聯絡方式: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參考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5年8月17日前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地址:209002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41號2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陳審核員收,聯絡電話(0836)25861分機201。(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筆試及口試地點: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會議室。(地址: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41號2樓) 3.第一試筆試日期:115年8月20日上午10:00~10:50國稅法規概要、11:00~11:50法學緒論概要 ;第二試口試日期:115年8月20日下午13:30~17:00;應試人員當日須攜帶國民身份證正本;第一試筆試占總成績50%,第二試口試占50%,第一試有一科目0分(含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第二試平均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甄選結果依總成績順序擇優錄取。 4.月支報酬:五等1級280薪點(新臺幣48,720元,連江縣)起,並視每年年終考核結果逐級晉級,最高得晉至五等6級330薪點(新臺幣55,671元,連江縣)。 5.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即正式僱用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並視年底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僱(一年一僱)。 6.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一年,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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