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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作者: 國稅局馬祖服務處 < > 發表時間: 2021-07-19
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約僱人員5等1級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8-連江縣
有效期間:110/07/19~110/07/26
資格條件:1.國內外大專以上,商管財經相關科系學校畢業。
2.具有稅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熟諳文書處理等電腦操作(開放免費文書處理軟體及中文繕打)。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情事。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稅務案件處理。
2.一般性公文處理。
3.其他交辦事項。
4.工作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5.月支報酬:新臺幣44,688元(約僱人員5等1級280薪點,離島)。
工作地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20941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41號2樓)
聯絡方式: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請參照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7月26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林股長收,聯絡電話(0836)25861分機110。(地址: 20941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41號2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4.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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