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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軾子(西方朔、趙壹)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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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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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寶藏的傳說 --閱讀人次 : 1994

一、銀圓VS台幣

是傳奇還是傳說?是故事還是瞎掰?每個地方都有屬於當地自己的傳說故事。 馬祖這座充滿戰地氣息的列島,從海盜之島到海上長城,再到海上公園。從沒沒無聞的漁村荒島,到名聞遐邇的觀光旅遊勝地,100多年來,充滿了令人饒富想像的神祕之島,有著許許多多如電影情節般的故事,代代口耳相傳,真相更加叫人撲溯迷離,尤其,是有關(百萬銀圓)藏寶圖,迄今猶無人能破解謎語的奧秘。

靠天吃飯,捕漁維生的一群討海人,連維持溫飽與有難焉,居然從天上降下「銀圓」讓漁民們抖然而富,不用打漁了,都去台灣買房子了。一場詭異的大火,瞬間將整條馬祖老街燒個精光,苦主們埋在自家地底下的銀圓怎麼辦?有人挖水井,挖到銀圓,有人蓋廟也挖到銀圓,有人起新厝竟挖到銀圓。為什麼到處都有銀圓?這些銀圓到底是誰埋藏的呢?數量有多少呢?為什麼分散在這麼多處呢?讓筆者為你掀開這個神祕的面紗。

聽老爸說,他於民國50年間,在當船員跑船時,一個月的薪水為二銀圓,即大約當時的台幣五、六十元之譜,直到民國57年後,才改發新台幣。

據老媽說,以前嫁女兒時,父母會給女兒四、五枚銀圓作為嫁妝,而娶媳婦則會給兒子十至二十枚銀圓,作為成家立業的紅包。為防止銀圓被竊賊盜走,都會將銀圓用瓦缸「大小不等」裝好密封後,埋藏在自家的地底下,或隱密處,到有急用時在挖掘出來,有些一埋就是幾十年,直至老邁往生前,才告知子女銀圓的埋藏地點。

馬祖的中等以上家庭,都有祖宗留傳下來的數十枚或一、二百枚的銀圓,大多是以袁世凱像為圖樣,老百姓通稱之為(袁大頭)。窮人家(如筆者家)則一塊也沒有,從未見過袁大頭,更無法想像,突然有一天家裡儲存了幾千枚的銀圓,只能說一切均為上帝榮耀的恩典,感謝主,讚美主。

我國刑法是民國24年公佈施行的,民國38年,政府轉進來台灣後,初期仍使用銀圓,民國57年,中央銀行委託台灣銀行發行新台幣,為了使法律上的銀圓能折算成新台幣計算,乃規定「一銀圓折新台幣三元」。幾十年下來,所有政府機關和法院的文書,均以此為標準及核算,直到前幾年,才將法律條文中有關銀圓的規定全部改為新台幣,銀圓不再是流通貨幣了。

一枚銀圓的重量大約為七錢重,以今天純銀一兩為新台幣(以下同)1萬元計算,一枚銀圓賣給銀樓或郵幣社,大約為6千元,比實際銀價略低。但是,如果是特殊年代製造,特別罕見的珍貴銀圓,一枚可能賣到數萬元,甚至數十萬元不等,當然該枚銀圓必須是完好無瑕疵才行。

二、林義和的百萬銀圓藏在那裡?

「漲潮淹不到,退潮滿滿溢」,福州話為「嘴冬冬昧立,嘴大澎澎店」。

這是從小就聽老爸,金佃伯,依灶伯及多位過去曾在林義和身邊分別擔任過記帳員、親衛隊的四維村長輩耆老們,在酒後話當年時,就會提到「當了一、二十年游擊隊(海盜)的林義和,在毫無防備下,突遭日軍殺害後,他生前所掠奪積攢的數百萬兩銀圓和寶物,根本來不及交代告知身邊的人,究竟藏在那裡呢?迄今猶是個謎,無人知曉」。

林義和唯一倖存的女兒林好音女士和夫婿黃星華先生並他們的子女,這六、七十年來,都只過著一般中等人家的生活,算不上是富裕人家。你說他們故意隱飾,低調裝窮?也沒必要裝一輩子啊!那錢財就沒有意義了,有必要如此嗎?換句話說,林好音女士並未承受其父林義和分文的財物。那麼,林義和的寶藏會藏在那裡呢?

林義和是四維村人,司令部設在四維村,照理說,所有劫掠來的銀圓和寶物,應該埋藏在司令部附近,才比較放心和緊急時方便快速取出後,乘船撤「逃」離,這是較符合經驗法則的常理,多數人亦持此種看法。

三、三地點都挖出疑似藏寶銀圓

民國50多年時,四維村公所在舊公所右前方挖掘水井,那口井坐落在小溪的上頭,且該溪的左側也是林義和當年居住的官邸,迄今該老屋的產權仍有林好音女士的持分。

在挖水井的過程中,竟意外地挖出數十枚銀圓和破瓦缸,軍職的副村長(指導員)強行拿走交給「上級」處理,並要工人擴大範圍及在向下深挖,將現場以竹籬笆築起一道牆,讓外界無法窺知裡頭景況,至於最後到底有否又挖到寶,外人不得而知。但此事在村民中引起諸多的揣測和議論,繪聲繪影,煞有其事的傳說出多種不同的版本,莫衷一是,而林義和的寶藏之事,從此掀開了讓人好奇之謎,和許多想像空間。

無獨有偶,民國63年間,山隴的白馬尊王廟擴建,就建在山隴苗圃和養雞場下方的一條小溪旁,我當時正唸馬祖高中,恰巧就住在白馬尊王廟10公尺距離的一間老屋中,每天傍晚放學後,都會去建廟工地溜躂,分享供奉的瓜果餅乾和汽水飲料。

有一天,聽我姑丈說「姑丈家緊挨著白馬尊王廟的牆右邊」,今天有工人在溪邊挖到幾塊袁大頭(銀圓),孩子們很好奇的去工地邊上的溪水邊,拿著小洋楸、十字鎬等工具,也去挖寶,看看能否挖到寶藏?但卻被工頭們強行驅趕隔離,此事自然更加引起眾人門的疑惑,各種傳說不徑而走。

最後,甚至傳出說在那裡挖出了好幾缸的袁大頭,還有黃金金條等。越隱密不公開的事,人們就越會以高超的想像力,勾勒出如電影小說情節般的傳說。當然廟方一概否認,澄清外界的臆測和謠傳,說純屬子虛烏有,完全沒那回事,而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故事繼續的散播著。

有一必有二,無三不成禮。民國90年間,福沃的游姓人家,要改建古厝舊宅,而他家老屋的左側方,原來在幾十年前,也有一條流淌不斷的溪流,由於環境氣候的變異,溪流早已乾凅,不復存在了,但老屋的客廳中仍偶會有潮濕的水氣。

在鑿地基時竟然意外挖出許多銀圓,由於當事人擔心引發(所有權)的法律爭議,很低調的回應外界的好奇猜疑,聲稱是為了博取好彩頭的新厝吉祥,開玩笑的啦!並無挖到銀圓之事。然而此事早已傳遍全鄉,眾所周知,現場的工人亦證實確有其事,只是數量不詳,由於言之鑿鑿,應非虛妄之言,顯見可信度是滿高的。

上述三件傳出有挖到銀圓的地點,都有一個共同的特色,那就是都在「小溪」邊上跟水有關,這正印驗了那句通關密語:漲潮淹不到,退潮滿滿溢。也就是說寶藏有可能埋藏在跟溪、水、海有緊密的連結關係。可惜今人愚鈍,迄今仍無人解開謎底的意涵。

老人家說:夕我再,跟我賴,因累我再,磨涼女愛。翻譯成國語亦即:是我財,跟我來,不是我財,無可奈何。人無橫財不富,馬無野草不肥,但橫財的歸屬是命中註定的,強求不來,即使寶物埋藏在你家地底下,你也無福消受。

四、馬港舊街火災受災戶地底下的銀圓

1981年冬,農曆年三十除夕夜晚,快要跨年來到大年初一的子夜時刻,大部分的馬祖鄉親此時都在家裡圍爐、打麻將、看電視、整理甫收到的紅包壓歲錢,啃瓜子、或躲在溫暖被窩裡等到凌晨的時刻,家家戶戶搶著燃放鞭炮,迎接中國人傳統農曆新年的到來....。

突然「澎」的一聲巨響,接著火光沖天,有人看到好像有一團火球,從馬祖港的上空快速竄起,霎那間,濃煙和大火吞噬了整個馬港的上空,又有幾聲零碎的爆炸聲,劃破了寧靜子夜。

在那個尚在戒嚴及高度軍管的年代,兩岸軍事對敵狀態,全馬祖夜間21:00~翌日05:00時,全島實施宵禁,人車都不准通行。此刻突然傳出如此淒厲怪異的火光和爆炸聲,不免會讓人聯想是不是共匪打過來了?因為大年除夕夜,阿兵哥不會搞演習啊!這怎回事呢?

原本大伙每年都想搶著要放第一把迎接新年的鞭炮聲停住了,沒人再放了,狗吠聲此起彼落的叫個不停。

嗶嗶嗶....秋桂山步六營哨聲急促的吹著,但卻沒有發出演習時的(戰況警報聲),夜深人靜時,從不遠處傳來似清晰又模糊的部隊長官吆喝聲「....快點快點,每位弟兄多拿些水桶臉盆,最快速度跑去馬港救火....」。

此時,天空早已充滿了烏煙瘴氣,一陣陣火苗向上拔起,空氣中也瀰漫著「物品燃燒」的異味,隱約中聽到自馬港傳過來的哭喊聲....

那年,全國仍在戒嚴中,馬祖全島實施夜間宵禁,好奇的民眾都站在住家附近臨高處,或跑到屋外,眺望著馬港的方向....

鄰居驚悚的議論紛紛「是馬港的那裡火燒厝了」。那個年代,馬祖沒有消防車,阿兵哥只能靠著水桶臉盆,衝到馬港的海邊盛海水以接力方式,輸送到馬港老街的火災現場救火。該絕的是,發生火災時,正逢大退潮,潮差距岸上又近百公尺,更耽延了救火的工作。

翌日,本來依往年的慣例,大年初一上午,各部隊組成的龐大舞龍舞獅群,和各種年節的民俗技藝表演,軍民同歡,馬防部軍政長官也會來到現場向鄉親們恭賀新年,發紅包給長者和孩子們,並到天后宮上香,祈求今年風調雨順,國泰民安,今年全喊停了。

天甫亮,我吃了老媽每年都會在年初一大早準備好的素食,白菜、蘿葡、豆腐湯,和年糕煮細麵甜食,就和返馬過年的鄰居小朋友們快跑去馬港。

到了現場,舉目所見,一片狼藉,殘垣斷壁,慘不忍睹,哭號聲,哀嘆聲,此起彼落,警察憲兵的吆喝聲,救援阿兵哥的奔跑聲,圍觀民眾的唏噓聲....

我去年才辭了警察工作,剛考上大學法律系,返馬過年,與在場處理刑案偵查工作的警員們都熟識,從詢問中約略知道了昨晚那場令人毛骨悚然的火災緣由,心理陣陣寒意。(將在另文中撰寫馬祖幾次詭異的火災)

整條街已被燒個精光,全是木造房子,無一倖免,且大約不到一小時,就付之一炬。許多苦主只顧逃命,什麼東西都來不及去取,只穿著衣服帶著禦寒的棉被,喊醒家人拼命往廣場衝,任憑無情的火在瞬間吞噬了他們的家園和全部家當,保住了命就算上帝保佑了,哪裡還顧惜著家中貴重的金飾、銀圓、現金等財物,逃命要緊啦!

一戶自津沙搬來馬港不久的劉姓人家。一家四口人命喪火場,其中一位長輩還緊緊抱著兩歲的小孩,屍體被燒焦。還有十多位老人、小孩在逃命的過程,天黑看不見路而撞傷,或摔傷或吸入濃煙,全被送到陸軍醫院救治。

一位吳姓小姐年前訂婚,收了15萬元聘金來不及存入銀行,全被燒毀,有些居民宿來將<銀圓>埋藏在自家的地底下(那時房子是木造,地上是泥巴地)。這回有些棘手了,怎麼說呢?

經一整夜的祝融肆掠,地底下的銀圓全融化了,更麻煩的是一把火燒光了整條街,原來的門牌號碼,各店家位置,難以準確辨識了。那家那戶的門界已根本無法指認,怎麼辦?

村中長老和警察們商議,先封鎖現場,不准任何人進入,待村公所做出決議後,再帶領各家戶的苦主去現場<挖寶>,家都沒了,希望唯一能保存的祖傳銀圓還尋得見才好。

老人家們常說:黃金白銀埋在地底下會跑動,若干年後,你去挖出來時,他原先埋藏的位置會挪移數尺或十多尺不一定。甚至有些會跑得更遠,或消失不見了。為什麼會這樣呢?說是地殼在變動,或是埋藏者忘記了準確位置。更玄的說法是「錢財會認主」,老天註定這筆錢財不該是你的時,他就會游動轉移,就是不讓你挖到它,即所謂:是我財跟我來,非我財躲我開。古諺:生死由命,富貴在天,真不假啊!

四維村公所挖水井,山隴建造白馬尊王廟,福沃蓋新厝,他們意外挖到銀圓,都算是橫財,但馬港火災現場的苦主們要挖的銀圓,卻是他們自己所有的私財。同樣是挖銀圓,心情卻迥異,一邊是樂極了,賺到的。一邊是苦到家,毫無喜樂之情。....事情結束後,並未傳出紛爭,只是有人叫苦說,挖出來的數量與原先埋藏的不符。大概是銀圓融化之故,無法核計,另則是銀圓跑動轉移了,也只能各自認賠,暗自叫苦。

五、馬祖漁民靠銀圓發了大財

民國67年間,中國大陸剛結束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之動亂,鄧小平第三次上台,中共11屆三中全會決議要進行「改革開放」。福建沿海逐步開放了14個民間小額貿易的漁港,歡迎台灣同胞的漁船來此進行小額貿易(我方稱之為走私),希望開啟海峽兩岸的經貿往來。

歷經了整整10年的大災難,大陸人民真的是一窮二白,一無所有,三餐不繼。趕趁著改革開放的勢頭,許多大陸漁民將自己家祖傳的銀圓,加上向村民私下大量搜購來的銀圓,利用每天出海打魚之際,跟台灣(含澎湖、金門、馬祖)的漁民,在海上進行交易來賺錢。

大陸漁民向台灣漁民下訂單購買鐵力士錶、大同電鍋、漁具、麻將及日常生活用品等,雙方約定以銀圓計價。比如800元的鐵力士錶賣20-25個銀圓,300元的麻將一幅賣10-15銀圓,以此類推,雖偶或有討價還價的議價空間,但都差不多有固定的行情,價格差異並不大。

馬祖漁民打了一輩子漁,要養活一家七、八口人,僅夠溫暖,孩子們長大了要唸書上大學,沒能力供他們學費,只好國中畢業就輟學去工廠上班,苦哈哈窮困一輩子,沒想到,天佑漁民,讓每一位漁民都發了一筆意想不到的橫財--銀圓。而且是每天每人以數十塊乃至一、二百塊銀圓的進帳,大家心照不宣,卯起來幹。

據不完全統計,從民國66年起(中國文革剛結束那年),至民國70年間,馬祖每一位漁民大約都分到3000-5000塊銀圓不等。以當時每塊銀圓賣300-400元台幣(有的更高),也就是說,每位漁民可轉到120-150萬元台幣之譜,那是民國六、七十年代的錢。

以伍間排五位漁民為例,都同時在那幾年,用那筆錢在台灣買房子,二位買在桃園,一位買在新莊,一位買在中和,我們家買在基隆市,其他別村的漁民也都差不多都是在民國七十年前後,在台灣買房子,有的舉家遷台定居。

但是,在此期間,發生了為銀圓自殺的不幸事件,令人遺憾,也因此掀起了一連串違法的搜索、查扣、沒收、罰鍰、強制執行等司法作為,搞得漁民雞犬不寧,怨聲載道。

還有些漁民將每天以物易物賺回來的銀圓到處埋藏,有的藏在老太太的木製糞桶夾層裡,以躲避警方的搜查,那時還沒有自來水,婦女們都在自己家裡「上桶」方便。

直到查緝愈來愈嚴,漁民每天出海和歸航,進出港口班哨,都被嚴密搜身,翻查漁貨物,漁民們有的已經不太敢冒險。加上大陸漁民們的銀圓也差不多都賣光了,有的以假充真,每次都會發現有假銀圓混雜充數,而交易時非常急迫,數量龐大,彼此已成交數十次,互信度夠,所以不會當場一個一個檢驗真假,回來發現後只能吃悶虧,自己認賠....因此,「銀圓交易」逐漸式微,最後完全停止,漁民們又開始正常打漁,海上恢復了寧靜。

六、違法搜索其實是如強盜掠奪

民國67年底某日,警察局接獲馬防部命令,要當天晚上,兵分多路,同步在南竿鄉的介壽和復興村展開搜索,列好漁民的名冊和門牌地址,荷槍實彈,帶著金屬探測器,準備於晚上九點起,從位在山隴海邊公車站右轉第一家的某漁民家逕行搜索。但並沒有持搜索票,易言之,是違法的搜索。

我是保安課業務承辦人,備齊了全部的文件資料,如查扣單,未擾民聲明書,事先早已寫好的搜索查扣筆錄,留下個人年籍,製作筆錄時間,扣押數量未填,屆時再填上去即可。那個白色恐怖高壓軍管年代,毫無人權法治概念,誰懂得需要有檢察官開立的搜索票才行,就算懂得也沒人敢問。

晚上九點,幾乎每一家戶都已就寢睡覺了,突然敲門聲大作,驚醒了主人,耽誤了好半天才開門,一看四、五名穿著制服,荷槍實彈的警察,早已嚇得臉色發青,說不出話來....

「有人檢舉你跟大陸漁民搞走私換銀圓,我們奉命「不是依法」來搜查,醜話先說在前頭。你們家裡如果有祖傳的銀圓,現在可以自己拿出來,放在一邊,我們不會查扣。如果不說,等下查到的,全部視為是走私換來的,一律扣押沒收。我說的話,你聽明白了沒有?」

這時,外面狗吠聲不停,加上警察大人們的骠悍氣勢,如此大陣仗,家裡的老人、小孩也都被吵醒,害怕的哭出聲來,窩在床上發抖,那景況如同電影情節般的逼真,恐懼……

「都沒有是嗎?待會搜到了別後悔啊!」來:開始搜,幾名員警手持金屬探測器翻箱倒櫃,向牆角、天花板、倉儲間、女人馬桶、地底下....一陣嗚尹嗚尹的有金屬物品反應的叫聲,不到五分鐘已經搜出了好幾綑用水泥洋灰袋紙張包捲的銀圓,打開一看,每捆50塊銀圓。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見到銀圓,老警員還會捏住中心點,用嘴向輪邊用力吹氣,再放到耳朵聽看有否銀器聲。

第一家就「搶」到了200多塊銀圓,苦主哭喪著臉驚嚇的表情,苦主70多歲的老母拉著員警的手跪了下去,號淘大哭,「警察大人,那幾個用紅色手帕包的「光汪」袁大頭是當年我嫁來這家時,娘家給我的嫁妝,已經保存了50多年,請還給我好嗎?我給你們嗑頭」,說著說著,老太太已經如搗蒜頭般地嗑頭....

一位老警員趕快扶起老太太來,說:不行啊!我們進門時已經聲明在先了,是你兒子不識好歹….況且,現在扣押清單和筆錄都已經蓋了大拇指印,改不了啦!我們不能枉法徇私的,你自己保重吧。

這時,被嚇醒的小孩也哭出聲來....員警看情況會失控,立刻下令收隊,往下一家去。拎著掠物,跨出門快速走向第二家苦主,隱約聽到第一家苦主的老太太哭著詛咒大罵:短命,沒天理,拿去買你爹你娘的棺材吧,一遍又一遍不停的罵,耳邊一直纏繞著那詛咒聲。

那個年代,沒有電話,沒有手機,街上又宵禁,無法去給同船漁友們通風報信。員警們就這樣一家又一家的非法搜刮掠奪,像土匪強盜般地連續搶了20多家苦主漁民,所遇到的情形都差不多,無一家無一人敢反抗或向員警提出搜索的「合法性」,任憑員警們肆無忌憚地巧取豪奪,然後揚長而去。

有兩三家苦主自知情況不妙,主動提出屬於自己祖傳的部分銀圓,由於包裝的方式和布匹較特殊,不是用洋灰紙袋捆包的,員警也不為難,同意不予扣押,其他的一律沒入,並無絲毫情面可言,鐵面無私。

我看到一位老警員在趁人不注意時,將一綑約有20塊的銀圓偷偷塞入自己的口袋裡,那時是冬天,警察制服又厚又寬,一綑銀圓不易被發現,我不敢制止,裝作沒看見。而我是菜鳥警員,既不敢有樣學樣的貪汙,也不想得罪前輩,只對他微笑點頭,讓他知道,我有看見你偷A了喔!他尷尬地對我苦笑。

....搜,不,應該說搶,搶到山隴泰利浴室家裡時,突然局裡留守的員警一路查訪一路追趕而來,向帶隊的巡佐說:有漁民自殺,局長說暫停搜查,全部先回局裡待命。

那時,大約是凌晨四、五點。連拖帶扛的將戰利品用麻布袋裝著,由多名員警一起抬著帶回局哩,數量多,又重,員警氣喘如牛,卻沒有喜悅之情,又不是自己的,過路財神而已。

將各路人馬搜刮繳回的銀圓整理清數,竟有七、八千塊大洋,堆滿了幾張辦公桌,並指派值班員警荷槍看守,不許閒雜人等靠近把玩,陰局長滿臉得意的笑容,慰勉了員警們的辛勞。

....自那天起,凡是家裡有銀圓的居民,都連夜將寶物取出,埋藏在距離自家較近的地瓜田哩,作上記號。原先埋藏在自家地底下的銀圓也挖出來,轉到別處安全之地埋藏,就怕突然有一天,大隊警察來家裡搜查,還是放在別處暫避風頭,不管銀圓是祖傳的,還是走私換來的,到那時,跟警察是有理講不清的。

每次我穿著警察制服,騎著摩托車回家剛爬上我們家左前方的坡路時,都會按啦叭,接著伍間排每家養的家犬不約而同地齊聲嗷吠。霎挪間,五戶人家無不神經緊繃,全官伯有一回,急著將前二天還沒處裡埋藏的銀圓,用多重衣物包裹著,裝在小瓦缸裏,快速的從他們家廚房飛奔而出,攀躍上樓後山的田地裏去,隨手抓住一撮雜草就上去了。那天緊張過度,躍了幾次都沒爬上去,摔得渾身傷痕累累,更倒楣的是,好不容易抓住一撮雜草,卻是帶刺又尖利的蘆葦,整隻手血流如注,大喊著「兒子快來幫忙」。

他兒子聞聲趕去樓後,全官伯早已精疲力竭,汗水滲雜著血水,整個人像是被亂槍掃射的慘狀。他兒子說:老爸,不是警察來搜索啦,是志明子老三蹺班回來吃晚飯,沒事啦!驚魂未定的全官伯,這才拖著半死不活的身軀,慢慢地爬下土牆,手裡還緊緊抱著那包銀圓。

此後,漁民們會利用風向不佳沒出海時,將層層包裹好的標的物放置在特定沿岸的海面上,並標記好浮漂,以便出海作業時,經過那裏隨手撈起來,拿出交易銀圓,返航時如法泡製的將銀圓放置在那哩,待改天再來取貨。因為,港口班衛兵收到命令,對每一位出海及歸來的漁民,人身、船隻都要進行非常嚴格檢查。

老爸說:那年頭一支800元台幣的鐵力士錶(跟勞力士只差一字,價格相差1000倍)賣到缺貨,工廠都生產不及,不知為甚麼大陸漁民特別愛買那款手錶。還有收音機,大同電鍋,麻將,漁衣漁具等,同樣奇貨可居。因為,不是只有馬祖漁民跟大陸漁民交易,全台灣漁民都在發銀圓財。

如果以全國有36萬漁民計算,1/2漁民在幹這檔買賣,那幾年以每位漁民平均換到4000塊來計,則從中國流入台灣漁民手中的銀圓就有7.2億塊,以當時一塊銀圓賣400元台幣計,則全台灣漁民獲利高達2880億元,相當驚人啊!

七、 如何帶銀圓出境,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漁民們怎麼將數量龐大的銀圓攜帶出境?而不被警察發現?這也是一個很棘手的麻煩事,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那時,每個月只有四航班往返台馬間的軍方補給艦,民眾都在馬港候船,而且大多為凌晨天剛亮時上船。警察局在港口邊豎立告示牌「凡搜到銀圓者,無論誰屬,一律沒收充公」。

沒有海關人員,出入境全都由警察局負責,並且檢查旅客行李十分馬虎隨便,只要在行李上用粉筆寫上「已查」就可以通關出港了。馬祖地方小,人口少,隨便攀一下關係,就可以找到一位警察是親戚,就是甚麼叔伯表哥的,放水一下又何妨。而我成了伍間排的「保鑣護衛」,大家將銀圓每200個一捆,用厚布縫起來,由我綁在身上,大喇喇地走出海港大門,帶到已上船的鄰居那裏,在隱密處解下來交給他們。上了船就安全啦!因為,到基隆下船時是不檢查行李的。就這樣一次又一次的闖關成功,將銀圓逐一帶去台灣賣。

有人開始研究銀元的價格,買了許多本各國不同貨幣的書籍,按圖索驥來辯識不同國家、不同年份、不同圖像的銀圓,有的會意外發現其中某一枚銀圓價格不斐,就自己收藏起來不賣,只將那些一般的,不值錢的,破損的。有瑕疵的銀圓拿到台北市中華路的郵幣社,或西門町的特定銀樓去賣,銀貨兩訖,沒有任何後患。

有一位中華路郵幣社的陳姓員工,非常機伶,他見此商機,乃私下跟某些漁民接觸,以中途攔截,出較高價格慫恿漁民將銀元賣給他,他知道如何消化那些高利潤的銀圓。不久,他自己也在別處開起了郵幣社,發了大財。光是我仲介給他的漁民就近20位,每一位收購以2000塊計,就有4萬塊銀圓,每塊銀圓淨賺200元,他就賺了800萬元台幣。那時,警察的月收入不到一萬元,在台北市買一間30坪的公寓式房子,只需400萬元,你可以計算一算這位名叫「陳x萬」的老闆賺了多少錢,他才是最大的獲利者。估計他在買賣銀圓的生意上,賺了上億元之譜,絕不誇張。

八、只求溫飽的漁民都成了暴發戶

世間事,人難卜,天註定,叫人無法捉模。靠海維生的漁民,一輩子都發不了財,只求能養活家人免於挨餓受凍,心願足矣。有誰會想到上帝如此大施憐憫和慈愛,眷顧這群終日跟海搏命,風吹日曬,滿臉黝黑,滿手是繭的漁民們,竟然在那幾年內個個抖然而富,可以「提早退休」不再靠海吃飯了,而且,個個作夢都沒想到自己竟然能在台灣買房子!

1981年,我離職二年後「上頭」為查獲漁民走私銀圓之事,發下台幣一百萬元的獎金,我分到1萬6千元(那時普通警員月薪才8千元)。

而被查獲的漁民,不但將銀圓沒收充公,每人還被罰鍰數十萬元,漁民們拒絕罰鍰,政府就查封他們的房子,並要拍賣他們房子。

我曾多次在「馬祖資訊網」撰文,籲請正進行「轉型正義」的政府,應依法平反此事,將當年沒收的銀圓全數還給漁民,並賠償他們的損失。因為,那次搜索是「違法的」。一生只求溫飽的討海人,卻因銀圓都翻身了,這是甚麼道理呢?真所謂富貴在天嗎?上帝為甚麼獨厚漁民呢?

哦我明白了,聖經早有預言:來跟從我,我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馬太福音第4章19節),主耶穌基督最先召的十二使徒中四位為彼得,安德烈,約翰,雅各,都是魚夫,這四人也是新約聖經中最重要的領袖人物。原來主耶穌特別眷顧憐恤打漁人。

耶穌復活後,最後一次向們顯現,也是在海邊向正在那裏打漁的四位愛徒現身,並讓它們滿載豐收。因為,耶穌愛他們。(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

有收丁稅的人來要求耶穌納稅。耶穌說:「你們且往海邊去釣魚,把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銀錢,可以拿去給他們,做你我的的稅銀。」 (馬太福音第19章27節)

你看,原來早在二千多年前的聖經中,上帝就已經在祂的話語中明白告訴我們這一切,所以主耶穌最愛討海人,漁民蒙了上帝的慈愛,他們得此財富,乃是神的旨意,神的安排,感謝主。

九、大陸給我們銀圓,我們給他們黃金

上帝是公平的,雖然那幾年內,大陸漁民將億兩的銀圓賣給了台灣,然而八年後,兩岸開放探親了,台灣的榮民們一個個都帶著金戒子返鄉探親,30年來,台灣同胞帶進去給大陸親戚的金子之數量和價值,遠遠超過了那幾年他們賣給我們的銀圓,兩不相欠,互通有無,皆大歡喜。你說說看,難道這不是風水輪流轉,有錢大家賺,今天在你家,明天入我帳,很公平的安排嗎?感謝主,願主完美的旨意成就,願兩岸人民共榮共富,平安喜樂。

今天許多中國大陸人都似是而非的說:台灣的經濟成就和人民的富裕,完全靠1949年國民政府從大陸撤退時所帶走的共 頓黃金才富有的,其實這種說法是錯誤且不公平的。

一則,國民政府帶出來的黃金,是作為發行新台幣之用的黃金儲備,況且政府也不曾將黃金平均分給每一位國民,台灣人民並未因那批黃金而沾到任何一絲好處。

二則,國民政府是於1949年帶黃金來台,而台灣的繁榮富裕,則是到了30年後的1980年代才開始的,因此,與黃金毫無干係,台灣人民是靠自己努力打拼才富有起來的。

馬祖的討海人受惠於那三、四年間的以物易物換銀圓才發財的,這是上帝所賜的恩典,是神的旨意和安排,絕非任何人事前可預料到的,也是史無前例,從來不曾有過的事,太神奇了,除了印證了聖經的偉大和信實外,無法解釋此事的奧妙,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凡事皆能。

相對地,跟我們用銀圓買物品的大陸漁民個個也都發了財,他們將物品轉售給商家和需要的人,也是高利潤賺了大錢。許多大陸漁民也都在那一時期,在自己家起厝蓋樓房或用賺來的前偷渡到國外去打工,再寄錢回家,個個也都成為巨富,有的今天早已移民美國成為華僑了。

1987年11月開放探親後,凡是去大陸探親的台灣人(不一定都是榮民)每人都大包小包的帶著美金和金戒子,送給大陸的親戚,又出錢幫他們翻修房子給子孫輩紅包。30年來,從台灣帶給大陸親友的黃金和美金數量,可能也超過1949年國民政府帶走的黃金,這種禮尚往來的互贈互利,不都是神的巧妙安排嗎?

十、結語

命裏有時勿須求,命裏無時莫強求。

從傳說中林義和的百萬大洋,究竟有多少?藏在那裏?已經被幾個人挖走了多少?為何林義和所掠奪來的金銀珠寶,卻無法給他的親生女兒享有承受?是天命還是天理或天意?那句通關密語「漲潮淹不到,退潮滿滿溢」究竟誰能解謎?何年何月才有人破解?此傳說可以為馬祖帶來更多神秘的故事。

民國67年馬警察局的那場非法搜索搶來的近萬枚銀圓,該不該無條件發還給漁民苦主,並依法補償他們的損失呢?

而民國68年新竹地院一位法官判決,依當時的法律,兩岸漁民在海上互易,是屬於一個中國在國內的自由交易行為,不屬於國與國之間的走私。立法院為此判例特別修法,(在兩岸未統一之前,兩岸人民的海上互易,準用走私條例)。但法律不溯既往,亦即在此之前「銀圓互易」之事,都不是違法。那麼銀圓是不是要還給漁民呢?

如果你夠聰明,多花點時間去研究並解開那兩句寶藏的謎語,或是那天你的老厝翻修,或是你要鑿井時,意外地挖出幾甕銀圓珠寶,讓你一夜致富,那時,你別懷疑是否在作夢?這是真的,不信你用力咬一下自己的手指頭,看看痛不痛?就知道美夢成真了。

馬祖是塊寶地,不僅是因為這裏有傳說中的「林義和百萬銀圓藏寶」,更是由於這裏的人們純樸、善良、勤奮、好客。這裡的好山好水好風情,這裡是最宜人居的世外桃源,這裡更是上帝在聖經創世紀篇章中所說的「伊甸園」。

朋友們,快來吧!來到馬祖,洗滌你疲憊的身心,洗去你俗世的煩憂,馬祖歡迎您,我們已敞開雙臂,誠摯地歡迎您!感謝主!

西方朔2018年9月脫稿

附錄聖經金句三則
一、箴言二十三、5:你豈要定晴在虛無的錢財上嗎?
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
二、傳道書六、2:人蒙神賜他貲財、豐富、尊榮,以致他心裏所願的一樣都不缺,只是神使他不能吃用,反有外人來吃用,這是虛空,也是禍患。
三、傳道書二、21:有人用智慧知識靈巧所勞碌得來的,卻要留給未曾勞碌的人為分,這也是虛空,也是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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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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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之職發行的錢幣,袁世凱為了提高自己的統治地位,把自己的頭像鑄於幣面,「袁大頭」由此而來1914年2月7日,袁世凱以大總統令形式公布了《國幣條例》及《國幣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國幣種類有銀幣4種(壹圓、中圓、貳角、壹角)、鎳幣一種(五分)、銅幣五種(二分、一分、五厘、二厘、一厘)。

袁大頭在貨幣收藏界被稱為銀元之寶,袁大頭一塊價值值是多少錢,怎麼去鑑定袁大頭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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