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多雲時晴 溫度:18℃ AQI:43  風向:北 風力:6級 南竿雲高:600呎 能見度:7000公尺 北竿雲高:900呎 能見度:8000公尺
馬祖資訊網論壇 » 旅遊與釣遊 » 釣魚情報

釣魚情報友善列印



張貼者
母力殼 
新進會員 

來自 : 台南北門27-57-4c悍馬車
註冊 : 2006-07-02
發表文章 : 6
掌聲鼓勵 : 1

發表時間 : 2006-07-24 17:19:49
FORM: Logged


母力殼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母力殼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東引石鯛魚數量大減主兇 地區全面禁止魚槍捕魚 --閱讀人次 : 12363

住在西部海邊-不是釣魚就是打魚-不肖漁民時常毒魚一次就是一兩千斤
要釣魚也要等一兩流水魚又進來--只要魚有東西ㄔㄧ定有魚近來
東引的石鯛以後一近東引就游去雙子礁就沒事了
那裡不用怕人類去
從北澳至東澳海岸蠑螺被抄的很兇-石鯛又少一樣食物
前些日子在 經國亭看兩位漁工再撿螺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地獄來的訪客 251.231 
新進會員 

來自 : 北台灣
註冊 : 2006-07-24
發表文章 : 1
掌聲鼓勵 : 0

發表時間 : 2006-07-24 19:11:00
FORM: Logged


地獄來的訪客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地獄來的訪客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怎麼會這樣呢?鬱卒 我都還沒有機會去浮潛打魚, 就禁止了?流淚
不要這麼狠心嘛!無奈, 至少也要有配套措施啊! 比如說限制釣魚, 打魚的數量啊!掰掰

admin wrote:
2006-07-22 馬祖日報

 【本報訊】馬祖地區將全面禁止利用魚槍進行任何捕獵行為,縣府建設局依據相關法令實施公告,請各地漁民注意不要有類似行為否則將法辦。

 魚槍捕魚對地區的漁資源造成重大的破壞,不久前的縣議會定期會中,東引議員張永江就以東引為例,表示近年來有不少台灣人士到東引射魚,導致東引引以為傲的石鯛魚數量大減,要求政府要採取防範措施。

 連江縣政府依據漁業法第44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本縣沿岸海域禁漁區,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本縣海域漁業秩序及漁業資源管理,禁止在本縣岸際及島礁3海里內使用魚槍採捕水產動植物。二、本公告所稱魚槍,為自衛槍枝管理條例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乙種槍類之魚槍。三、凡違反本公告第1項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四、本公告自 95年8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小漁兒 
初階會員 


來自 : 台灣
註冊 : 2005-09-06
發表文章 : 64
掌聲鼓勵 : 51

發表時間 : 2006-07-24 19:21:33
FORM: Logged


小漁兒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小漁兒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是啦!是啦!誰叫台灣打魚人是弱勢團體妹!又沒有當地親戚在當官!
那現在!!我們就來比一比!到底是誰?
使用什麼捕撈器材!會是破壞海域生態資源的第一名!
各位觀眾:答案結曉:得獎的是>台灣潛水打魚人好冷

先不說.違法毒電炸
先說::使用三層網.拖網.流刺網大量補抓
及遺棄殘留海底的廢棄魚網(難道這些沒去破壞海洋生態)嗎?

那(對岸漁民)常常夜夜靠岸環島放下網具濫補濫抓!(你們真不知道)嗎?

少數當地釣客及台灣前來釣魚的朋友
不經意丟棄的.鉛陲,魚餌,釣線,假餌.A煞.大量製造垃圾
(然到沒危害到沿海環境的生態)嗎?

這樣 <殺傷力>大的捕撈行為.迫使海洋魚群資源的失調枯竭!
(然到你們真的都沒看到)嗎?

相信!漁網大量補抓的漁獲!!應該不會輸給魚槍獵捕的人少吧?!

算了!可能是對岸漁民比較凶啦!台灣潛水打魚人比較弱勢固人怨麻!
也許!也許!想自己來補!自己來釣!就是不願與台灣打魚人來分享啦!好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去看看和參考台灣某縣市一視同仁公平的保育規範公告加油
不得使用任何器材捕撈工具.這樣才叫做(真心的保育)水域生態資源

( 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 )
主管機關為達到水產資源保育之目的,得對特定漁業種類,實施漁獲數量、作業狀況及海況等之調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隆市政府公告
聯絡人: 劉嘉芳 聯絡電話:2420-1122 # 1108
為保護並培育瑪陵坑溪、友蚋溪、暖暖溪及草濫溪的水產資源
海洋發展局決定將上述四條溪流的禁漁封溪保育措施,延長兩年
也就是封溪保育措施時間延長到96年8月26 日止
以確保溪流魚類資源能永續利用,並維持溪流生態的完整性。

海洋發展局表示,為保育瑪陵坑溪、友蚋溪、暖暖溪及草濫溪全流域的水產動植物資源
市府從92年8月27日起至94年8 月26日止
嚴禁遊客在上述四條溪流<釣魚、毒魚、炸魚,或是垂釣、撈蝦、 徒手捕捉、手拋網、網魚、射魚等方式>,採捕溪流內的水產動物及水生植物
由於執行封溪保育的這段期間,原本遭破壞的溪流自然生態,明顯獲得改善
不過整體生態環境仍有加強改善的空間,因此海發局建議暫緩開放垂釣,並將封溪時間延長至96年8月26日。

海發局表示,違反規定在溪流垂釣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五款規定
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
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這項規定已經市務會議通過,並自即日起實施,請市民及外來遊客配合辦理。



  已有 1 位網友鼓勵
阿強 
初階會員 


註冊 : 2004-02-05
發表文章 : 34
掌聲鼓勵 : 50

發表時間 : 2006-07-24 21:58:48
FORM: Logged


阿強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阿強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台灣魚類資料庫 條石鯛

http://fishdb.sinica.edu.tw/2001new/fishpic_LR.asp?gen=Oplegnathus&spe=fasciatus&science=&id=

漁業利用:主要漁法為底拖網、延繩釣及手釣,全年皆產,無明顯盛漁期。肉味鮮美,宜清蒸或煮湯,產量不大。

以上是我在網路上找到的資料,進一步分析,因其產量不大、漁業捕撈成本過高,所以沒有專門針對石鯛的作業漁船,若是用炸用毒的方式想捕撈這種底棲性的魚、機率很低也很浪費。小弟並非講這些非法捕魚的好話,僅就事論事的觀點、試著評析石鯛數量銳減的原因。

石鯛有夢幻之魚的稱號,常常是有錢也不一定吃的到,會有專業打魚人及釣客、針對夢幻之名前來並不奇怪,加之網路普及、資訊發達,不惜遠道千里,只為夢幻兩字比比皆是。小弟前文有說到親眼目睹、僅一個上午就有二十幾尾斤上的漁獲,見識到打魚人的真功夫,釣魚釣了二十多年都沒他厲害。

當然、會把釣客列為第二號戰犯也是做事實的陳述,肯花金錢、時間在石鯛身上的大有人在,有人肯花重金從台灣帶大量的海膽到東引,有人肯花時間去敲藤壺、海鋼盔、淡菜,皆因其量少難釣,甚至有人在一年中、就花了半年時間在東引島上,只是其成就遠不如打魚人。

小弟也是釣魚人中的一員,不會因身分問題而故意掩蓋事實真相,是是非非自有公斷,當問題指向某一特定對象時、當事人是否願意虛心承受?若覺得被冤枉、是否願意找出問題癥結點?希望大家討論的內容不要太空洞,有實質上的討論對大家都有好處。



  已有 3 位網友鼓勵
小漁兒 
初階會員 


來自 : 台灣
註冊 : 2005-09-06
發表文章 : 64
掌聲鼓勵 : 51

發表時間 : 2006-07-25 00:50:04
FORM: Logged


小漁兒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小漁兒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阿強 兄>不要怕麻!
你們自己要來釣!自己要來補!自己要來大量補抓
沒人可去管你!實在太和樂不為麻?加油

我要的觀念(主旨)))及真相保育事實)
必須要有真誠的陳述和說明的正當規範理由

我以替師父說過!X'箱作業!亂章!子需烏有!
來送給台灣潛水打魚人(重大禮物)罪名?!
師父:實在承不起!!為何定要送給台灣潛水打魚人
來承擔一切破壞海域生態的罪狀呢?不知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阿強 
初階會員 


註冊 : 2004-02-05
發表文章 : 34
掌聲鼓勵 : 50

發表時間 : 2006-07-25 01:15:41
FORM: Logged


阿強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阿強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續前文

職業打魚人、當然以打魚為職業,設若是東引地區百姓,可能爭議性較小,正當性較大,畢竟石鯛是東引鄉的代表魚,象徵性大於實際價值,不會竭澤而漁。台灣過去的打魚人就沒這層顧忌,以打魚為業當然要打到足夠的量,回去才能交差,扣掉交通食宿的錢,還必須賺多少?以石鯛在台灣稀有的程度、市價肯定不低。

我們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來看、憑什麼要讓外來客毫無節制的掠奪,東引以石鯛當做鄉魚,一天比一天少,在無法增加魚資源的狀況下、禁止魚槍捕魚也是一種方法,效果如何待時間來驗證,不要認為是在打壓少數的打魚人,地方政府不過是在保護自家財產,不讓資源減少的情況惡化,在某種程度來講、打魚人使用的器械是屬於強勢的一方,比起漁民使用的工具還強,講自己弱勢還要糾眾抗議,也不檢討是否過漁,都是別人的錯,所有的錯都跟自己無關,人不自私、天誅地滅,但也不要完全不顧別人的想法,反客為主

小弟也不為釣魚人來做辯護,畢竟先前發言已經說明了,強調一下,就是親眼目睹,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又有誰能說靠打魚維生是錯的?但把別人家的魚打光了大撈一筆,拍拍屁股走人,這種觀念正確嗎?然後地方政府要花經費來復育,禁止用任何方式捕撈,又有誰得到好處?你曾替居住在這片土地的居民想過嗎?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天地之間,其猶橐籥乎!虛而不屈,動而愈出。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小漁兒 wrote:
阿強 兄>不要怕麻!
你們自己要來釣!自己要來補!自己要來大量補抓
沒人可去管你!實在太和樂不為麻?

我要的觀念(主旨)))及真相保育事實)
必須要有真誠的陳述和說明的正當規範理由

我以替師父說過!X'箱作業!亂章!子需烏有!
來送給台灣潛水打魚人(重大禮物)罪名?!
師父:實在承不起!!為何定要送給台灣潛水打魚人
來承擔一切破壞海域生態的罪狀呢?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
小漁兒 
初階會員 


來自 : 台灣
註冊 : 2005-09-06
發表文章 : 64
掌聲鼓勵 : 51

發表時間 : 2006-07-25 02:08:26
FORM: Logged


小漁兒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小漁兒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阿強兄 你好
您所說的情形狀況!
真的不是台灣過來潛水打魚人所為的狀況原因!

請不要怕台灣潛水打魚人!對於當地海域生態來無理的破壞
因為有當地少數(有心人在大力的打壓滅火)真怕事實的真信曝光

你們可知???其他季節時間時!?在當地若不靠補魚!該如何來度過生活???

當地漁船和大陸漁船夜晚入侵當地環島海域
日夜的大力在馬祖沿海海域及各離島地區海域區.
大量無視政府的規範狀態放網和無視當地的法規規範來進行任意的補抓.

難怪!你們所要釣的魚類及心目中所要關心的對象魚類
(夢幻石鯛)及七星鱸魚.會大量的減少.實不該推給台灣潛水打魚人

沒去馬祖當地的潛水人.當然不會相信他們惡意的摘章烏線
偏偏就有當地(有心人士)天荒夜談.劃個大餅?給不知真相的釣友灌輸不合裡的情況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參考下列別縣市(一視同仁)的公告;

這樣公平的公告規章,才能使為此工作的百姓鄉親心服口服。

( 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 )
主管機關為達到水產資源保育之目的,得對特定漁業種類,實施漁獲數量、作業狀況及海況等之調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隆市政府公告
聯絡人: 劉嘉芳 聯絡電話:2420-1122 # 1108
為保護並培育瑪陵坑溪、友蚋溪、暖暖溪及草濫溪的水產資源
海洋發展局決定將上述四條溪流的禁漁封溪保育措施,延長兩年
也就是封溪保育措施時間延長到96年8月26 日止,以確保溪流魚類資源能永續利用,並維持溪流生態的完整性。

海洋發展局表示,為保育瑪陵坑溪、友蚋溪、暖暖溪及草濫溪全流域的水產動植物資源
市府從92年8月27日起至94年8 月26日止,嚴禁遊客在上述四條溪流釣魚、毒魚、炸魚,或是垂釣、撈蝦、
徒手捕捉、手拋網、網魚、射魚等方式,採捕溪流內的水產動物及水生植物
由於執行封溪保育的這段期間,原本遭破壞的溪流自然生態,明顯獲得改善
不過整體生態環境仍有加強改善的空間,因此海發局建議暫緩開放垂釣,並將封溪時間延長至96年8月26日。

海發局表示,違反規定在溪流垂釣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五款規定
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這項規定已經市務會議通過,並自即日起實施,請市民及外來遊客配合辦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縣政府公告禁止使用魚槍採捕水產動植物
連江縣政府95.7.11連建漁字第0950019185號公告內容如下:
主旨:公告本縣沿岸海域禁漁區
依據:漁業法第44條第一項第四款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本縣海域漁業秩序及漁業資源管理,禁止在本縣岸際及島礁3海里內使用漁槍採捕水產動植物.
二.本公告所稱魚槍,為自衛槍枝管理條例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乙種槍類之魚槍.
三.凡違反本公告第1項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四.本公告自95年8月15日起正式實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東引石鯛魚數量大減主兇 地區全面禁止魚槍捕魚 ) 2006-07-22 馬祖日報
本報訊】馬祖地區將全面禁止利用魚槍進行任何捕獵行為
縣府建設局依據相關法令實施公告,請各地漁民注意不要有類似行為否則將法辦。
魚槍捕魚對地區的漁資源造成重大的破壞,不久前的縣議會定期會中,東引議員張永江就以東引為例
表示近年來有不少台灣人士到東引射魚,導致東引引以為傲的石鯛魚數量大減,要求政府要採取防範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馬祖單位)為何硬要扣台彎潛水客的大帽子,實被感欺壓和打壓弱勢的討海人
為何只限定申請合法魚槍人在當地狩獵?那其他殺傷力更大的捕撈器材都不用限定嗎?實在有失公平!也太令人不服!

懇請拜託:(王大委員)能替台灣靠潛水打魚維生的小老百姓爭取一點微薄生活工作權的空間。謝謝!!感恩!!!

【陳述打壓事實情況】
台灣潛水客"何德何能"竟可讓馬祖貴單位搬出(大炮打小鳥)陣仗來打壓弱勢無助的台灣潛水打魚人
還特為當地沿岸海域(以破壞生態為名)來立個法則規範漁槍不能在當地使用?
這麼沉重的名稱禮物,推給台灣潛水人來接收承擔,實在承受不起!也受之有愧啦!

馬祖單位如要(真心)來保育當地漁業資源
就應該對海岸全面禁止(任何)的捕撈器材及限定對象魚類的漁獲量,而不是,單只對付持魚槍打魚人的限制規範操作。

【行政程序法】
第一章:第六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不服理由】
馬祖單位有去查證和察明海域生態環境枯竭及瞭解魚類出入季節時間的習性原因嗎?
不去察明魚類枯竭失調事實真相原因,就來限定台灣潛水打魚人不得在當地使用(魚槍)獵補,實在太不公道了,也太草率外行了啦!

當地少數議員隨便道聽塗說;
就來指定台灣潛水客來此破壞海洋生態主要元兇!

試問!一年能過去馬祖打魚的日子又有多少日子!(討海的內行人都麻知道的)
天災,氣候,季節,風向,對象漁期,等等其因素,算算頂多也不超過30天。

(當地漁民,對岸漁民,當地釣客,台灣釣客}這些人然到都沒有破壞到當地沿岸海域生態嗎?

漁民使用的流刺網,拖網,遺棄的廢棄網及對岸漁民常濫炸濫補,殺傷力不大嗎?(大家都心知肚明的)
少數當地釣客及台灣前來的釣客作釣時
不經意丟棄的.鉛陲,魚餌,釣線,假餌,大量製造的垃圾,然到沒危害到沿海生態嗎?
這些殺傷力大的捕撈漁網和釣客常常製造的垃圾廢棄物,然到不(危害海域生態)嗎?不應該禁止嗎?

【 結論 】
馬祖單位實施保育海域資源規範公告,實於鼓勵稱讚。
那對於有破壞當地沿岸海域生態的捕撈器材及釣魚餌料垃圾的污染,是不是,也應該一並列入管制措施才是

該禁的海域保育資源事項,就應該要(一視同仁)的限制實施在內,以服大眾鄉親百姓。

請不要用選擇性不公條例來規範實施,一味針對打壓台灣潛水弱勢打魚人!這樣實在難以心服啦!!!



  已有 1 位網友鼓勵
嚮往馬祖四鄉五島個景點
星星釣客 
高階會員 


註冊 : 2006-07-24
發表文章 : 93
掌聲鼓勵 : 203

發表時間 : 2006-07-26 17:49:16
FORM: Logged


星星釣客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星星釣客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當地漁民~當地釣客~這是我們生長的海域你管的著嗎??
台灣釣客~一次去最起碼花超過1萬大洋住個3-4天以上才走
對岸漁民~不然你拿槍打我呀
請問一下~潛水客有對馬袓什麼建設~花個交通費
打一堆的石鯛~看了當然會眼紅
可能你們是弱勢團体~但漁獲量你們是第一名
很不巧的剛好是打魚人來了之後石鯛數量大減
很難不聯想到問題出在哪
台灣海岸線那麼長~你就在台灣潛就好了~跑來馬袓做什麼
台灣污染那麼嚴重~網子下的比馬袓多
不過馬袓人愛惜自己的海洋資源有立法有規定
只不過台灣不愛惜不立法不規範
別把台灣那一套拿來馬袓~你不高興可以不要來
我們歡迎釣客不歡迎打魚人~~就這麽簡單



  已有 1 位網友鼓勵
小漁兒 
初階會員 


來自 : 台灣
註冊 : 2005-09-06
發表文章 : 64
掌聲鼓勵 : 51

發表時間 : 2006-07-27 00:11:28
FORM: Logged


小漁兒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小漁兒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台灣潛水客?
非常肯定也更希望貴單位的無理鬼犯實施加油
希望當地執法單位來能拿出
(((真心)))的來保護當地海洋生態心態!加油
這樣釣不到漁的人!也不會把氣出在潛水打漁人的身上

更不希望貴單位
把所有(子虛烏有)破壞海洋生態之罪名
硬推送給台灣潛水打魚人來承擔這個罪名!
(要禁就禁嘛!幹麻要找個替死鬼)何必呢???無奈

馬祖(貴單位)要保育海域生態!任何人都無法去干預和阻饒!

只是希望不要自己
(關起門來!自己鄉親們大量的補抓和無限量的破壞當地生態)啦!

請要記得:東引貴單位所提的重要提案重點????
<<<人在做!天在看>>>!!!
到底誰說的是((真話)))!誰說的是((謊話))栽贓

(((請要注意)))爭論戰已開了ˋ
隨時會有台灣的X仔.會去拍照不法舉證回愧你們的!!!請好自為之!!!
(代發言)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第2頁 (共2頁) 前往頁面: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