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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曹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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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桃園大溪(故鄉:馬祖仁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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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05-25 04: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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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肛相護何其好 該慶幸?該憤怒?? --閱讀人次 : 6099

這年 頭都變了…

今天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該慶幸?該憤怒??

搞同婚.讓台灣無後代.絕子又絕孫?在此少子化的年代…

肛肛交是老天爺開的玩笑.而相愛是人權.我們給予尊重.但是.畢竟捍衛正統婚姻才是主流!!

底線是 <同志婚姻> 決不支持<同性婚姻>用專法來保障真正的同志來追求他們的同志婚姻.若是同姓婚姻就有跨界之實.大多數的是人無法接受的!

台灣不歡迎同性婚姻


「釋憲無效、司法蒙羞、交付全民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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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志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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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05-25 08: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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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口聲聲說尊重還是反過頭來要求公投
你也是搞的大家好亂
現在絕子絕孫的原因是養不起而不是不生
看兄台如此正義
我也沒看到護家盟張守一外遇的時候您出來捍衝家庭
怎麼別人要結婚就跑出來捍衛

台灣很歡迎同婚啊!
是你不支持而己可別把大夥兒拖下水

另外你結婚也沒有公投那同志結婚幹麼要你公投?

最後也以口號收尾
別人結婚關你什麼事
放心不會發帖子給你也不會要你的祝福
錢收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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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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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05-25 08: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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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潰到馬祖資訊網也是有點好笑
人家相愛不相愛
根本不需要你的尊重
不用太看得起自己
他們爭的不過是法律位階的平等

就算同性婚姻不合法
同性戀也不會消失
這樣會提高生育率?
如果哪天你知道自己父母其實不愛對方
只是為迎合社會上的壓力而結婚
這你又高興?

釋憲無效也要等你先有能耐去當到大法官才能說
如果什麼都要全民公投
那我們來公投要不要繳稅你說好不好
還是來公投政府每個月發10萬零用錢給大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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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柏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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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05-25 10: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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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大法官釋憲宣布,內心感到無比激動,這大概是目前世代對立中青年方截至目前唯一接近戰勝的議題。其實同性婚姻在青年世代中,早已是普世價值。

同婚的個議題支持的程度幾乎就是以年齡為區分,年齡越大支持度越低,年齡越低支持度越高,尤其20~30這個年齡層,支持度破了80%,對青年來說,支持同婚早已是普世價值。而支持與反對交會的分水嶺大概在40歲這個年齡層。

從幼稚園到大學的班級同學,幾乎沒有例外都有同性族群的存在,高中的室友也是有,甚至自己親族的同輩堂表兄弟姊妹也是有同性族群的存在。我實在不願意,因為傳統社會觀念的不接受與法令的不允許,讓這些親朋好友失去追逐幸福的可能性。

曾經與母親私下討論某同事的案例,大家都懷疑她同事的先生可能是同性族群,履行了家族與傳統要求結婚生子的義務後,就不再碰老婆了。這樣被社會強迫,不正常的婚姻真的會比較好嗎?是不是因為維持表面上符合傳統價值觀,多傷害了一個人?

也有同輩女性友人在被追求時,追求的男性最後坦承是同性族群,只為了應對傳統觀念的壓迫,還好追求人願意坦承,在最後沒有造成太大的傷害。

如果傳統觀念造成的是更多的受害者,更多的被壓迫者,我們還要堅守這樣的傳統價值嗎? 讓大家一起都可以追尋幸福,應該是更理想的作為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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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天使的約定 
初階會員 

與天使的約定

來自 : 台灣連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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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05-26 18: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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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文章看下來
只提出一個問題 其餘只有毫無根據的反駁
Q:搞同婚.讓台灣無後代.絕子又絕孫?在此少子化的年代…
A:別說的好像不搞同婚,台灣生育率就會上升
同性婚姻合法,你以為異性戀就會變成同性戀嗎?
怎麼會有這種邏輯思維,看到你這種人就只能無奈的笑笑
你要戰同性婚姻,請左轉PTT Gossiping或各大社群網站
來這小小的馬資網也太沒志氣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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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屎 
資深會員 

老鼠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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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05-26 21: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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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肛劉哥刪留言,好似刪習慣了
曹大可以用肛肛,屎大不能用肛肛很不公平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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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來順應 未來不迎 當時不雜 既過不戀
羽寧 
資深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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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05-27 09: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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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會不會造成社會負擔與問題,這樣說好了他們是不能生,那又怎麼樣根本不要去乎別人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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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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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05-27 09: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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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相關機關兩年內修法.保障同婚權益


幾個面向大家有必要知道:

同婚去性別化.稱謂要大修.你準備好了嗎?

現在:兒子的老婆叫媳婦 同婚合法後:女兒的老婆叫??
現在:女兒的老公叫女婿 同婚合法後:兒子的老公叫??
現在:兄弟的老婆叫嫂子&弟媳 同婚合法後:兄弟的老公叫??
現在:姊妹的老公叫姊夫&妹夫 同婚合法後:姊妹的老婆叫??

結婚年齡門檻.男女不平等.你準備好了嗎?

民法最基本的最低結婚門檻:女性16歲.男性18歲.未來同性結婚後.女同志16歲即可結婚?男性要18歲?男女不平等
請問.該下修還是上修??可能又有得吵…

全球約有195個國家.其中23個國家贊成同性婚姻.由此可見同婚並非普世價值.也不是世界潮流.台灣能走在世界的前端.何其的有幸??


婚姻從來就不是兩個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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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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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05-27 10: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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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謂從來就不是重點
你高興娶誰嫁誰
重要的是你愛不愛她/他
而不是兩人在一起之後的稱謂

幾百年前全世界還在專制社會
民主也不是普世價值
可見一個社會的價值是會隨時間改變的
如果一個國家最高的行政司法機關
只懂得故步自封拒絕任何改變
今天你我還可以在網路上一嘴罵馬英九一嘴罵蔡英文嗎

婚姻從來就是兩個人的事
現在已經是民國106年了
去美國比來馬祖還方便
我高興跟誰在一起就跟誰在一起
我不是為了父母結婚
我的婚禮也不會是父母的成果發表會

我今天愛跟A男在一起
明天愛跟B女在一起
當然與你無涉
同理你今天家庭圓滿相愛
或者你今天離婚分手
也是與我無涉
根本沒人會在意

你為了自己莫名的意識形態要反對其他相愛的人在一起
一說是多管閒事
二說是自不量力
還不如拿這崩潰的時間去多做運動
身心還會更舒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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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志一同 
資深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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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05-27 12: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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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別人愛怎麼叫是他們的事
你可以叫你的愛人HONEY,達令、寶貝、老婆等等
女兒的老婆不能叫本名嗎?
有創意一點,難道哥哥、弟弟不會是定義出來的名詞嗎?
拿民法的年齡來說書也很奇怪
異性戀16歲的女生可以結婚
女同志16歲不能結婚
邏輯在那裡?
16歲的異性戀有能力決定自己要和誰結婚,同性的女生難道不行

不管婚姻是不是二個人的事
都不關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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