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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資訊網論壇 » 精華區 » 朱榮忠(朱瑞宗)

朱榮忠(朱瑞宗)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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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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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3-05-11 04: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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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祖先土地來 --閱讀人次 : 131154

由縣政府的主管會議紀錄,我們可以知道積壓公文是要受處分的,除了考績不能甲等外,嚴重的話可依考績法規定考列丁等免職,但是我們的地政人員經年累月的積案,早已不是秘密,楊縣長好像也沒有在管,是故意?還是過失?總要向鄉親報告吧!要不然怎麼對得起含恨而終的老人家。

公務人員是良心事業嗎?可以積極,也可以消極嗎?如果可以消極就請回家做公子或少奶奶就好,幹麻來上班,甘願做國家的米蟲呢?我看是我們的楊縣長心太軟,不依法行政,沒有作為,誤了縣政吧!太消極的是您自己,有法可辦為何不辦,該深深反省了。

再來,我想請問目前的縣政團隊有落實公文稽核嗎?為民服務的態度有改善嗎?不合時宜的法規命令有檢討修正或廢止嗎?各單位主管有認真檢討如何提振公文績效嗎?好像統統看不到,為什麼不好好管一管呢?

老楊啊!振作點吧!尚方寶劍還在您的手上,心有戚戚焉又是為了什麼呢?力不從心嗎?鄉親把縣政託付給了您,要看的正是您這幾年的績效啊!做不好也不是說一句「我該下臺」就能解決問題啊!
馬祖日報102年05月09日 wrote:
◎縣府今年第3次主管會報暨公共安全會報,……縣長裁示加速積極協調。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縣長楊綏生7日主持今年第3次主管會報暨公共安全會報,除就各單位提報重大工作及近期事項進行裁示外,也就近年感受到的公部門文化有感而發,指出公務人員是良心事業,可以積極、也可以消極,但是馬祖沒有本錢再消極,期許團隊在有限的時間內,把握鄉親託付的機會去表現,即使是習以為常的事情,只要角度改變一下、態度積極一點,長期累積的問題,也是有改善及解決的可能。

縣長楊綏生表示,有感於近日幾個現象,讓他心有戚戚焉,他個人很希望能在有限時間內多處理一些公務、多了解一些事情,但現在公文處理情況欠佳,互踢皮球,部份主管可能公文看都沒看就批了,從出差報告就可以看出哪些人很認真、哪些人在打混,在指哪些人大家心裡有數。

楊綏生指出,公務員雖是受到保障的,中階以上的文官更是只能用考績來做警惕,但他相信公務人員是良心事業,可以積極、也可以消極,但是馬祖沒有本錢再消極,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把握鄉親託付的機會,即使都是例行工作,只要多點思考、多用點心,就能有不同以往的成效,………現存制度造成的問題,近年很少有人主動積極在改善,一些不太用心的人,讓他看得很難過,每次來開會只是拖延時間,也使這個橫向聯繫的平台效果大打折扣,期許主管們將手邊工作要努力去做不同的嘗試,認真把事情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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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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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3-05-11 10: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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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縣長提及:公務員是良心事業,可以積極,也可以消極。

乍聽之下,好像是老生常談,沒啥新奇。
可是,稍微細想一下,便覺這句話大有問題,具見縣長的鄉愿心態,完全怠於考核。楊縣長對公務員的要求若僅止於此,那麼便是把公務員定位為「隨心」事業而已!
也因為如此,地政人員才敢明目張膽的怠忽職守,肆無忌憚的積壓或擱置人民依法的申請案件,嚴重侵損人民的權益而仍悠然自得。看到這情況,不免懷疑這是否已得到縣府高層的默許?

希望再次聽到楊縣長的話是:
公務員是良心事業,只可以積極,不允許消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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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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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3-05-12 07: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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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起春雷,無事惹風波,不小心擦槍走火,也就不意外了。值得慶興的是土地問題討論至今,嚴然已成廣大鄉親圖生存求發展的核心問題,要如何解決,這是縣政府責無旁貸無法廻避的責任。其實楊縣長這三年半有很好的機會解決馬祖的土地問題,東奔西走也很認真的向中央討了有「安輔條例」和「視為所有人」適用的解釋令,本可以解決大多數民眾的土地問題。不料,由於地政事務所行政怠惰不願意配合執行,把人民的申請案件不是壓著不辦,就是駁回,結果讓縣政空轉了三年半,一事無成,實在婉惜。

楊縣長指派的地政事務所主任,公然積壓人民申請案件不辦,楊縣長不依法懲處失職人員,看似得到楊縣長的默許,也就不奇怪了,這不就是鄉愿,又是什麼呢 ?當執政者施政產生了大小眼,玩法弄權,可辦可不辦,責任就應該由縣長來扛囉!不是嗎 ?

再來,土地登記案件,有許多已在訴願中、調解中、行政訴訟中、或民事訴訟中,這些案件還在走行政程序,都尚未確定,又公告重辦土地總登記,程序顯然重疊了,應如何之處,至今未交待釐清,也使重辦土地總登記的適法性有了爭議,縣府有必要明確說明。況,有些案件已經法院裁判勝訴,還要再放進來重辦土地總登記嗎?不無疑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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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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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3-05-13 05: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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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縣長說:還地於民的大門開了,請鄉親把握時間進門搬寶物。但是地政事務所前主任陳奕誠卻說:如果這一次的重新土地總登記後,軍備局或國有財產局提出異議,就一切都白做了,也就會回到過去的處境,這是要加強溝通的。到目前為止,看的出來這兩個機關還沒有放棄異議及起訴人民的念頭,之前起訴人民的案件,法院還繼續在開庭,絲毫沒有退讓之意,那為什麼不加強溝通,要他們落實還地於民呢?「安輔條例」和「視為所有人」的解釋令,顯然還沒有解決占有中斷和已無耕作事實的土地問題,依法提出異議不是要有「權利證明文件」的嗎?地政機關應該要認真思考駁回軍備局或國有財產局提出的異議囉!
馬祖日報101年09月11日 wrote:
一○一年九月一日甫上任的地政事務所新主任陳奕誠拜訪議會 聽取業務相關建議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地政事務所新上任主任陳奕誠在議會臨時會前,昨天特別前往拜會議會,聽取議員們對地政業務的建議,議員陳建光、張永江提出駐點人員在離島的時間太短,希望可以增加駐點時間;關於議員的諸多建議,陳奕誠表示,有關議員的提案都會檢討辦理,而離島駐點收件人員增加時間會回去檢討,並盡快公布駐點時間,方便民眾送件。

 地政業務向來是議會關注的重點,而新上任的主任陳奕誠昨天也特別利用議員在臨時會前齊聚的機會,前往議會與議員意見交流,並說明目前的構想簡報,像是制定案件處理的標準作業流程、固定召開所務會議、健全地政事務所官方網站內容與適度網路回應、規劃比照金門與中和地政事務所合作模式與台北地政事務所建立類似關係、宣導案件申請方式、加強為民服務及加強同仁在職教育訓練等。

 議員陳建光首先表示,派駐離島駐點人員的時間太短,一週才一天,民眾根本不容易配合,而議員張永江也表達東引也有類似的問題,鄉親都希望增加派駐人員駐點時間,並協助他們填寫文件及收件。

 部分議員也建議地政事務所要做好宣導工作,這一次做的是重新登記工作,是過去總登記的延續工作,只能針對無主土地進行登記,而不是開放讓大家愛怎麼登記就登記,只要是私人或公家已經登記所有權的,都不符合重新登記的要件,這一點要讓民眾知道,不然就要設置專人回答民眾的問題。

 在服務的措施加強部分,議員提到幾個方案,像是增加志工或臨時人員在地政事務所協助老人家填寫文件,或是協請台北及八德地政機關協助收件業務,讓旅台鄉親不需要往來奔波,這樣的服務會讓鄉親有耳目一新的感覺。至於,地政士勞務採購案,也請地政事務所加快作業速度。

 不過議員也提出,如果這一次的重新登記後,軍備局或國有財產局提出異議,是不是一切都白做了;關於這點陳奕誠表示,能夠做多少沒有把握,但會盡最大努力,但如果相關單位提出異議,確實就會回到過去的處境,這一點也是要加強溝通的部分。

 陳奕誠對於議員們的諸多建議都表示願意盡量配合,也多次與同仁溝通,公務人員就是為了替民眾解決問題,至於離島派駐人員一事,主要因為離島案件事實上並不多,長期派駐並不符合效益,但會回去檢討增加離島人員派駐時間,儘快公布讓民眾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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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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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3-05-14 05: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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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地政事務所自從連素秋接掌主任這幾年,可說是馬祖地政史上最黑暗的時期。我為什麼這麼說,有以下幾點理由:

一、99年1月11日內政部召開「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問題」專案小組第二次會議決議有「安輔條例第14條之1」適用的案件,縣政府說有6742件(10715筆)要處理,在她手裡一件權狀都沒有發,而之前的主任還發了760件(764筆)權狀,這樣的主任行政怠惰到如此地步,不該拿出來檢討嗎?

二、縣政府訴願決定說有「安輔條例第14條之1」適用的案件,她說沒有,不處理就是不處理,這個人「懶」到這種程度,鄉親能接受嗎?

三、依「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四項」申請發還土地的案件,她說馬祖地區沒有適用,土地已登記在國有名下,已產生絕對效力,這種論述,這個公務員還適任嗎?

四、有「安輔條例第14條之1」適用的案件,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或國防部軍備局起訴了人民,她說是無主土地公告期間申請測量的,都沒有安輔條例適用,也沒有查看人民在土地總登記測量期間有沒有申請測量,害得人民司法訴訟敗訴,這還有天理嗎?

五、再看看這個人積壓公文的本事,堪稱一絕,可以經年累月的積案,縣政府不敢查辦,這除了國王的人馬,得到默許外,有誰敢如此囂張。

這個地政事務所主任主政期間違背法規命令,做了那麼多推諉缷責,無故稽延人民申請案件的事,是該依公務員服務法懲處的時候了,再不果斷處理,縣政團隊是無法挽回民心的,執行力將受嚴駿的考驗,小民我也將繼續寫下去,直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爛,就看誰的命長,誰的耐力夠吧!這個事件小民也已在半年前向縣府政風處舉發,至今未獲查復,也只好再上書陳情監察院調查看是否屬實了!

節錄公務員服務法相關條文:
第 1 條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
第 7 條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第 23 條公務員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該管長官知情而不依法處置者,應受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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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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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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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3-05-14 16: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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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非常讚成朱先生論點,公務員怠墮如此,如何自以為官,鄉親們應向她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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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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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3-05-15 15: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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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意圖堙滅戰地政務軍占民地的事實,還以民事起訴人民,很不道德,更是無恥,這一堆不食人間煙火玩法弄權的狗官,為馬祖鄉親所憎惡,當知所進退放下屠刀適可而止了。

因軍事原因喪失占有的土地,「安輔條例第14條之1」說,已登記、未登記的土地都要還地於民;「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四項」說,金門、馬祖地區私有土地,若為政府機關於戰地政務終止前,未經原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而占用或逕行登記為公有者,可依原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依法返還;「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9條」說,地政機關未成立前完成時效的,可以「視為所有人」申請登記;99年1月11日內政部召開「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問題」專案小組第二次會議決議:「人民在安輔條例施行前(即八十三年五月十三日),依土地法申請土地總登記測量的申請案件,於安輔條例廢止前(即八十七年六月廿四日)仍由地政機關受理者,可以適用安輔條例第十四條之一規定。」;又內政部於101年2月9日又召開了「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問題」第四次專案小組會議,決議說:馬祖地區未完成登記之土地,於連江縣地政機關成立前已具備民法第769條或第770條規定之條件者,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九條規定,自時效完成得請求登記之日起,應得視為所有人,且地政機關勿須審查其自地政機關成立後以迄登記完成時,有否和平繼續占有之事實,並於經審查無誤後逕依土地法規定進行公告,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即予產權登記。

以上的法規命令清楚告訴我們被軍方強占的土地,不能以已無耕作事實,或已喪失占有起訴人民,應該要依人民的申請還地於民,遺憾的是人民依法申請登記案件,經地政機關審查公告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還是以民事和平繼續占有中斷起訴人民,也不向法院撤案,實在很不道德,難道說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承認中華民國變成了禍國映民的政權嗎?這樣玩法弄權遲早為人民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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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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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3-05-16 16: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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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地區因為實施戰地政務,保國衛民的軍隊,成了詐騙人民財產的搶匪,假反共復國之名,行強占民地之實,這是國家之恥!難道就這樣船過水無痕了嗎?
金馬人民的私有土地,軍方從開始就缺乏還地於民的誠信,一再拖延,出爾反爾,拖泥帶水,避重就輕,不但沒有表達歉意,反而以民事占有中斷起訴人民,民怨沖天也是可以理解的。我們金馬兒女理當自強!

華視新聞102年05月13日 wrote:
政府侵占私地 金門村民狀告神明
2013/05/13 12:00 李文彬 報導     地區:金門縣報導
三十多名來自金門古寧頭的阿公阿媽,頭綁黃布條向城隍爺告狀申冤,原因是政府在排雷後,竟然將烏沙頭這塊祖先留下來的耕地收歸國有,村民們多年來向政府追討無效,希望城隍爺能幫他們主持公道。
  三十多名來自金門古寧頭的阿公阿媽,頭上綁著黃布條,抬著象徵祖靈的神龕,走上街頭抗議,一步一步走向城隍廟,老人家氣得像城隍爺告狀,希望政府能夠將祖宗土地還給他們。
  村民指的是位在金門西北角,佔地近三十公頃的烏沙頭,原本是古寧頭祖先賴以維生的耕作地,民國三十八年國軍進駐,布滿地雷,從此沒人敢再靠近,直到最近幾年國防部著手排雷,村民原本滿心歡喜,以為土地終於可以完璧歸趙,沒想到排雷後的土地,卻半數以上被充公、收歸國有,讓村民們氣得直跳腳。
  依照縣府地政局的解釋,民眾只要依離島建設條例及相關法令的規定,檢附有效權利憑證辦理登記,就可以領回土地,不過民國三十八年前,根本就沒有地籍資料,又如何提出申請?看來老人家索討祖先耕地的願望,恐怕依究是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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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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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3-05-17 08: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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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國槍殺漁民事件,外交部誤了時效,行政院長江宜樺臉色極為凝重說,外交部整理文件慢半拍,以致於拖過最後時限,「這是非常不恰當,我要向國人道歉」。

同樣,馬祖鄉親的土地登記申請案誤了時效,我們的楊縣長卻默許地政事務所連素秋前主任經年累月積案,也不依法通知人民未能辦結的原因,這樣恰當嗎?為什麼不向鄉親道歉呢?行政效率惰落到如此地步,不該深深檢討嗎?鄉親很無奈啊!
中國時報102年05月16日 wrote:
江揆怒責外交部 記者會逾通牒時限 「非常不恰當」
中國時報【李明賢、管婺媛╱台北報導】– 2013年5月16日 上午5:30
儘管馬政府向菲國下達七十二小時最後通牒,台菲漏夜談判仍然破局,國人情緒沸騰。行政院長江宜樺昨舉行記者會臉色極為凝重,並公開點名第一線協商的外交部整理文件慢半拍,以致於拖過最後時限,「這是非常不恰當,我要向國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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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夢園
我家世代在風管處邊務農牧羊為業,
日子過的雖然甘苦,
卻得平安喜樂兒孫滿堂;
還記得那一年,
國民政府淪落到馬祖,
施行了戰地政務,
大批軍隊進駐了我的村莊,
強占了賴以維生的田園,
還在這裡移山填海紮營設哨,
開挖了「大漢據點」及「北海坑道」,
製造了當年的移民潮,
逼的我這一家窮困潦倒流落異鄉,
現在只有在夢醒十分以淚眼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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