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多雲時晴 溫度:18℃ AQI:71  風向:北 風力:3級 南竿雲高:20000呎 能見度:9000公尺 北竿雲高:20000呎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馬祖資訊網論壇 » 站務區 » 刪文留置區

刪文留置區友善列印



張貼者
標準檢驗局馬祖 
資深會員 


註冊 : 2009-12-11
發表文章 : 420
掌聲鼓勵 : 41

發表時間 : 2018-11-16 14:24:03
FORM: Logged


標準檢驗局馬祖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標準檢驗局馬祖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標檢局公布市售「指尖陀螺」檢測結果 --閱讀人次 : 442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指尖陀螺」檢測結果

美國消費者監督組織(World Against Toys Causing Harm, WATCH)於2017年公布「十大夏季危險玩具」,其中列為頭號危險玩具的「指尖陀螺」,因微小零件容易脫落,一旦被孩童誤食,可能卡在食道之內,導致噎傷。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關心兒童健康安全及瞭解市售指尖陀螺玩具品質,於文具店、玩具店、量販店及零售商店等地,隨機購買20件樣品進行「品質項目」檢測及「標示查核」,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之「墜落測試」及「小物件測試」計1件不符合規定、「商品檢驗標識」計6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計5件不符合規定。

壹、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指尖陀螺」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及 CNS 4797-3「玩具安全(物理性)」等檢測玩具物理性測試之要求(包括:小物件、危害尖端、危害邊緣、孔洞間隙和可觸及之機構、墜落、扭力、拉力及壓縮之安全性)品質項目,另依據前述標準及商品檢驗法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


貳、檢測結果
  本次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計1件不符合規定(項次3),不符合情形為經墜落測試有可分離的小物件。
二、標示查核:
(一)商品檢驗標識:計6件不符合規定(項次3、5、6、7、15及19),不符合情形包括無商品檢驗標識(項次3、5、6、7及19)及商品檢驗標識之字軌及批號,未緊鄰基本圖式右方或下方(項次15)。
(二)中文標示:計5件不符合規定(項次3、5、6、15及19),不符合情形包括無中文標示(項次5、6及19)、標示不完整(無產品成分、適用年齡、統一編號、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等內容)(項次3),以及實體與標示內容不符情形(項次15)。

參、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者處置如下:
一、「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計1件(項次3):因亦涉及逃避檢驗,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2項規定,將處新臺幣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第63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規定計6件(項次3、5、6、7、15及19):
(一)無商品檢驗標識計5件(項次3、5、6、7及19):倘經查證逃避檢驗屬實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 項規定處以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另項次3處置合併於第一點說明。
(二)商品檢驗標識之字軌及批號,未緊鄰基本圖式右方或下方計1件(項次15):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三、「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計5件(項次3、5、6、15及19):項次3處置合併於第一點說明;項次5、6、15及19處置合併於第二點說明。

標準檢驗局指出,「指尖陀螺」已列屬應施檢驗玩具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肆、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家長於選購「指尖陀螺」等玩具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玩具商品。(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圖例如附)
二、檢查是否有完整詳細之中文標示,包括適用年齡、廠商資料、主要成分或材質、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或警語。
三、選擇適合兒童年齡之玩具,勿將非適用年齡玩具給幼童玩耍,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
四、檢視玩具構造是否完整,組裝零件是否牢固、小物件是否容易鬆脫,發現有小物件時,應立即停止使用該玩具,以防兒童誤吞食之虞。
五、檢視玩具表面是否光滑與牢固、是否有可觸及銳邊、粗糙邊緣及可觸及尖端等危害性,以防兒童割傷之虞。
六、家長於兒童使用玩具前,應詳細瞭解使用方法,並教導兒童依使用方法於適當之場所使用,避免不當使用造成兒童傷害。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cl.wang@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二組第二科科長楊禮源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9 行動電話:0939-781878
電子郵件:ly.yang@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電子郵件:chingyen.lin@bsmi.gov.tw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635c2ea9684135c76361ad62577be5ad.pdf1071011指尖陀螺檢測結果彙整表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9fddc755c66183533569e762ae1202d8.pdf商品檢驗標識


指尖陀螺


指尖陀螺中文標示不符


指尖陀螺品質不符合


指尖陀螺商品檢驗標識不符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第1頁 (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