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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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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9-01-07 14: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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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公布市售「裝扮玩具」檢測結果 --閱讀人次 : 462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裝扮玩具」檢測結果

  裝扮玩具提供大部分兒童在節慶、生日、活動等場合使用,裝扮種類及方式包羅萬象(如:角色裝扮衣飾、假鬍、面具、紋身貼紙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關心兒童健康安全及瞭解市售裝扮玩具品質,107年10月於文具店、玩具店、量販店及零售商店等地,隨機購買20件樣品進行「品質項目」檢測及「標示查核」,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之「塑化劑含量」計1件不符合規定、「商品檢驗標識」計1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計4件不符合規定。

壹、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裝扮玩具係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系列國家標準檢測「物理性(包括如小物件、危害尖端、危害邊緣及包裝塑膠膜之安全性等) 」、「耐燃性」、「電驅動性」及「化學性(包含8種重金屬含量【鉛、鎘、汞、鉻、砷、錫、銻、鋇】、甲醯胺、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DEP、DMP、DEHP、DBP、BBP、DINP、DIDP及DNOP】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等),另依據前述標準及商品檢驗法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
貳、檢測結果
  本次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
(一)物理性部分:20件全數符合規定。
(二)耐燃性:檢驗19件(項次1、2、3及5至20),符合規定。
(三)電驅動性部分:檢驗1件(項次18),符合規定。
(四)化學性部分:
1.8種重金屬含量:20件全數符合規定。
2.甲醯胺含量: 檢驗1件(項次11),符合規定。
3.8種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 檢驗15件,其中14件符合規定(項次1至3、5、6、8至11、15至18及20), 計1件不符合規定(項次4),超過國家標準0.1﹪限量值規定。
二、標示查核
(一)商品檢驗標識:1件不符合規定(項次5),不符合情形為無商品檢驗標識。
(二)中文標示:計4件不符合規定(項次5、7、9及12),不符合情形包括:標示不完整(項次5、7及9),以及標示內容不符情形(項次5、7及12)。

參、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者處置如下:
一、「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計1件(項次4):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規定計1件(項次5):倘經查證逃避檢驗屬實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 項規定,處新臺幣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
三、「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計4件(項次5、7、9及12):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指出,「裝扮玩具」已列屬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肆、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家長於選購「裝扮玩具」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玩具商品。(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 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圖例如附)
二、檢查是否有完整詳細之中文標示,包括適用年齡
、廠商資料、主要成分或材質、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或警語。
三、選擇適合兒童年齡之玩具,勿將非適用年齡玩具給幼童玩耍,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
四、選擇玩具時,應檢視玩具構造是否完整、玩具表面是否光滑、組裝零件是否牢固、小物件是否容易鬆脫、是否經得起擠壓、拉扭或摔等危害性,以及注意玩具附件之繩、線、鬆緊帶或繫帶長度是否過長,發現有前述小物件、可觸及銳邊、粗糙邊緣及可觸及尖端、繩、線或繫帶長度過長等異狀時,應立即停止使用該玩具,以防兒童誤吞食、割(刺)傷或造成繞頸和勒死的危險。
五、家長於兒童使用玩具前,應詳細瞭解使用方法,並教導兒童依使用方法於適當之場所使用,避免不當使用造成兒童傷害。
六、儘量避免嬰幼兒將玩具放入口中或啃咬,以防攝入「
塑化劑」或「重金屬」等有害物質,危害兒童健康。玩耍完畢後不要忘記洗手,以保健康。
七、為避免兒童誤將包裝玩具之軟質塑膠袋或塑膠薄膜
視為玩具罩於臉上玩耍,產生窒息之危險,因此對於包裝之軟質塑膠材質物,拆卸後應立即銷毀或遠離嬰幼童。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cl.wang@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二組第二科科長楊禮源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9 行動電話:0939-781878
電子郵件:ly.yang@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電子郵件:chingyen.lin@bsmi.gov.tw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3849bfa5e6476545116677b1e8b7fc67.pdf裝扮玩具檢測結果彙整表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7c7f957184e5193ee5270b9408028176.pdf商品檢驗標識圖例-裝扮玩具


裝扮玩具品質不符


裝扮玩具中文標示不符


裝扮玩具商品檢驗標識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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