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南竿機場汙水場整修工程委設案公告 --閱讀人次 : 645 投標:4月8日上午11:00止、開標下午14:00台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台北國際航空站3樓會議室)
聯絡:(0836)26503陳高平、傳真(0836)26504、電郵fg8108@tsa.gov.tw
領標:南竿航空站(南竿機場、馬祖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受理:民航局台北國際航空站收發室(台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09/03/24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3.15.6.15
[機關名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單位名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機關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聯絡人]陳高平
[聯絡電話](0836)26503
[傳真號碼](0836)26504
[電子郵件信箱]fg8108@tsa.gov.tw
[標案案號]NF109002
[標案名稱]南竿航空站汙水處理場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
[標的分類]勞務類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769,40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769,4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預計金額]769,4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否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09/03/24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本案非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係依其他法令規定於契約自行約定簽證項目
[簽證內容]施工規範及施工圖
[簽證原因]為提高技術服務品質及維護公共衛生安全
[是否屬國際競圖之採購]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文件售價200元,逕洽本站組員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9/04/08 11:00
[開標時間]109/04/08 14:00
[開標地點]台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北國際航空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三萬元整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台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北國際航空站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否
[履約地點]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基本設計,餘詳需求計畫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之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具備合格文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環境工程技師證書影本(影本,不得暫代)。
(3)環境工程技師受雇投標廠商證明文件(影本)。
(4)有效期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
(1)環境工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環境工程技師證書影本(影本,不得暫代)。
(3)當年度環境工程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三)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證明:
(四)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訊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
(3)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記錄。機關有證據
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9/03/24 17:2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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