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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長假結束 金馬人民幣買賣創新高--經濟日報 --閱讀人次 : 3048

記者傅沁怡/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十一長假結束後,昨(11)日金門、馬祖地區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創下開辦以來新高水準。

中央銀行統計,昨天金、馬金融機構買入人民幣(即民眾用人民幣換新台幣)金額為人民幣15.1萬元,賣出人民幣(即民眾取得人民幣現鈔)金額為人民幣134.8萬元,雙雙創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開以來最高金額。

累計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開辦以來,共計九個營業日,由於中國大陸恰巧在十一長假休假期間,台灣則接連因颱風、周休二日和國慶假期,只有五個營業日正常運作,使得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沒有想像中紅火。

銀行主管指出,像是10月8日到10日,由於是台灣國定假日,僅碼頭及機場營運,提供人民幣現鈔買賣。一直到昨天,終於等到中國大陸和台灣都正常上班,金、馬金融機構買入人民幣金額較前幾個營日平均4萬元的水準,倍增至15萬元;賣出人民幣金額也較前幾日平均的65萬元左右,增加為134萬元。

銀行主管分析,由於人民幣看升趨勢不變,往來兩岸者多傾向持有人民幣,使得金融機構買入人民幣金額遠低於賣出人民幣的金額。

銀行主管指出,不少民眾想藉人民幣升值的機會「撈一票」,想預先換人民幣後,等未來人民升值再換回新台幣,因而打電話到台灣銀行和土地銀行詢問,是不是可以請人到金、馬分行代換人民幣,或辦理人民幣存款。不過,依金馬金融機構辦理大陸地區發行貨幣買賣規定,銀行不得辦理人民幣匯出、匯入款業務,且結匯人必須符合相關資格條件,並經金融機構查驗有關證照的入出境查驗章或船票等相關證明文件後,才能憑證辦理結匯,一般民眾恐怕很難混水摸魚,兌換人民幣。


【2005-10-12/經濟日報/B5版/金融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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