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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赴台參加520就職大典,副縣長有必要跟去錦上添花嗎? --閱讀人次 : 4110

 今閱曹爾忠立委發佈的新聞,陳雪生縣長赴台參加520總統副總統就職大典,一行祝賀團中,赫然發現副縣長徐文吉的名字,身為離島縣長、副縣長的陳雪生和徐文吉,有必要兩人同時赴台參加總統副總統就職大典,把縣政丟給幕僚長王忠銘嗎?

 請大家參考以下的「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三條規定:「本府置縣長一人,綜理縣政,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置副縣長一人,襄助縣長處理縣政。」第十六條規定:「縣長請假時,由副縣長代行。」由此可見,副縣長的設置,其立法精神就是縣長無法執行職務時,由副縣長代理,也就是說,縣長請假期間,副縣長在沒有特殊理由的情況下,應該留守,主持縣政。

 退一步而言,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十六人條規定:「副縣長因故不能代行時,由主任秘書代行。」但我們的副縣長因何故不能代行?原來他跟著縣長一起赴台,為總統副總統就職大典「錦上添花」去了。

 果然世態炎涼,雪中送碳少、錦上添花多。正副縣長同時離開馬祖,為的是為總統副總統就職祝賀,他們心中還有馬祖縣民的福祉嗎?

 今年一月二十日山隴新街發生大火,我們的縣長赴大陸,副縣長赴台,兩人同時離開馬祖,無人留守,令人遺憾。而今,他們竟毫無悔意,又再同時離開,將縣政丟給幕僚長,他們的行逕,不禁令人想起前總統陳水扁的一句名句:「我都選上了,算我運氣好,不然你想怎樣?」這就是典型的「權力傲慢」,陳雪生和徐文吉,不也是一樣的心態嗎?

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第 一 條 本自治條例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

第 二 條 連江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依法辦理自治事項,執行中央委辦事項,並監督鄉自治。

第 三 條 本府置縣長一人,綜理縣政,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置副縣長一人,襄助縣長處理縣政。

第 四 條 本府置主任秘書一人,為幕僚長,承縣長之命,處理縣政。置秘書二人,受主任秘書之指揮、監督,掌理機要、動員、協調、核稿等事項。

第 五 條 本府置參議三人,承縣長之命,辦理縣政設計、法案審核、協調各局室業務,並備諮詢有關縣政事項。

第 六 條 本府設下列局、室,分掌有關事項:
一 民政局:掌理自治行政、宗教、禮俗、調解、公共造產、社會行政、社會福利、戶籍行政、合作行政、勞工行政、
兵役行政、就業輔導、勞工安全、勞資關係、土地行政、僑民服務及其他有關民政等事項。
二 財政局:掌理財務行政、稅務行政、公產、公債、庫款支付、公庫、地方金融管理、菸酒管理、油品管理及其他
有關財政等事項。
三 教育局:掌理國民教育、社會教育、幼稚教育、特殊教育、體育及其他教育等事項。
四建設局:掌理農、林、漁、牧、農漁會輔導、農畜產品、共同運銷與生態保育之企劃、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農藥管理、水土保持、農路管理維護、漁港管理與維護,以及工、商、礦業、零售市場、攤販管理、公用事業、公營事業、公平交易、度量衡業務、中小企業輔導、國宅業務及其他有關工商、農漁業等事項。
五 工務局:掌理都市計畫、道路工程、土木工程、下水道工程、水利工程、建築管理、違章處理、戴亞路採取、災害工程、水利設施管理、公 共設施及其他有關工務等事項。
六 觀光局:掌理觀光事業之規劃、輔導、推動、觀光旅館、旅行業、導遊人員之管理、觀光從業人員之培育、訓練、觀光資源之調查、研究與大陸事務及其他有關觀光等事項。
七環境保護局:掌理空氣污染防治、噪音與振動管制、水污染、熱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水質管理與飲用水衛生管理、公害糾紛處理,以及廢棄物管理規劃、廢棄物處理場(廠)營運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監督、環境影響評估、環境教育、環境用藥管理、毒性物質管制,以及其他有關環保事項。
八 交通局:掌理交通行政、運輸規劃、交通管理、船舶管理、交通設施及維護、停車場規劃管理,以及交通改善等相關事項。
九 文化局:掌理文化、藝術、文獻、文物、古蹟維護、城鄉聚落及其他有關文化等事項。
十 秘書室:掌理公共關係、印信、文書、檔案管理、庶務、出納、採購行政及其他不屬各局、室之業務等事項。
十一 企劃室:掌理綜合設計規劃、研究發展、管制考核、推動為民服務、公文稽催與法制、訴願、國家賠償、消費者保護、資訊管理、新聞,以及其他有關管考等相關事項。
前項各局、室職掌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必要時得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八條之規定調整之。

第 七 條 本府置局長、主任、消費者保護官、專員、課長、督學、視導、技正、課員、技士、技佐、辦事員及書記。

第 八 條 本府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自治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第 九 條 本府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統計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自治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第 十 條 本府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政風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自治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第 十一 條 本府設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稅捐稽徵處等一級機關,分別掌理有關事項,其組織規程另定之。
各局置局長、各處置處長,承縣長之命,分別掌理各該局、處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員工。各局得置副局長、
副處長,襄理局、處務。

第 十二 條 本府下設大同之家、公路監理所、港務處、地政事務所山各鄉戶政事務所等二級機關,分別受各業務主管局之督導,辦理特定業務;其組織規程另定之。
本府為應業務需要及辦理上級政府授權或委託業務,得增設附屬機關,其組織規程另定之。

第 十三 條 本府及所屬機關除醫院及警察、消防機關外,員額總數最高為一八七人。
本府及所屬各機關之員額數,除醫院及警察、消防機關外,由縣長於前項員額總數內,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分配之。醫院及警察、消防機關之員額數,依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設置基準定之。

第 十四 條 本自治條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之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第 十五 條 本府得視實際需要,設事業機構;其組織自治條例由本府擬訂,經縣議會通過, 報請內政部備查。

第 十六 條 縣長請假時,由副縣長代行。副縣長因故不能代行時,由主任秘書代行。主任秘書同時因故不能代行時,依第六條所列單位主管順序代行之。
縣長停職時,由副縣長代理,副縣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縣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
代理。
前項縣長辭職,應以書面向內政部提出,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准,自核准辭職日生效。

第 十七 條 本府設縣務會議,由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 縣長。
二 副縣長。
三 主任秘書、參議、秘書。
四 各局、室主管。
五 所屬一級機關首長。
六 縣長指定人員。
前項會議,由縣長召集之,開會時並為主席,縣長因故不以出席時,由職務代理人擔任主席。

第 十八 條 下列事項應經縣務會議之決定:
一 施政計畫與預算。
二 縣規章及自治規則。
三 提請縣議會審議之案件。
四 本府及所屬機關組織編制調整事項。
五 涉及各一級單位或所屬機關共同關係事項。
六 縣長交議事項。
七 其他有關縣政重要事項。

第 十九 條 本府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府定之。
本府所屬機關分層負責明細表,由各所屬機關擬訂,報本府核定。

第 二十 條 本自治條例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元月一日施行。
本自治條例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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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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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8-05-20 23: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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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縣長真的沒有必要跟去臺灣錦上添花
明眼人都懂得
徐副縣長又趁機去臺灣打混
全馬祖就是他最不該開溜
真是明知其不可為而為之
筆者譴責不懂事貪玩
這般沒有責任感的老官僚
是馬祖公務員的最壞示範

看來陳縣長任他為所欲為也管不著他
大棟弊案副縣長全程監督明確失職
此時不知低調守份謹言慎行
偏偏還要引人注目非議
看來真是缺乏責任心
七十歲老翁與縣長專長重疊
搞七年工程毫無績效領高薪不見貢獻
不如歸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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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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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8-05-21 08: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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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公務機關開溜的人多的是
就別太苛責副縣長了!

上樑不正下樑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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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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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8-05-21 08: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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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開議時,請議員質詢縣府,公布縣府正副首長返台出差天數及事由。公告周知,讓我們看看他們到底在忙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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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引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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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8-05-21 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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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不都是與縣長同一派,又有那一位議員去當烏鴉,還是期待明年馬祖新縣長誕生吧!也祈望鄉親們,好好投下您神聖的一票,您不為您個人,也要為馬祖的未來多設想。這些年來馬祖的進步在那裡?馬祖的建設又在哪?請您自己細細想想!難道要等到全馬祖都是老人時,在後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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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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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8-05-21 23: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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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要吐你糟
要期待現在的議員我看很難吧~像現在府會麻吉到不像話
議員的天職是議決制定預算、地方法令、監督被監督之行政機關
從來沒見過有那個縣市的府會關係(監督與被監督者的角色)像馬祖一樣
連江縣議會乾脆改名為連江縣政府議會局算了


以下節錄自連江縣議會網頁
依據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五日總統華總─義字第 880001786 號令公布施行之「地方制度法」規定本會職權如后:

一、議決本縣規章。
二、議決本縣預算。
三、議決本縣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
四、議決本縣財產之處分。
五、議決本縣政府組織規程及所厲事業機構組織規程。
六、議決本縣政府提案事項。
七、議決本縣決算之審核報告。
八、議決本縣議員提案事項。
九、接受人民請願。
十、其他依法律、中央法規或省自治法規賦予之職權。

此外,定期大會時,縣長、各局科室及直屬機關主管應提出施政及工作報告, 並接受議員質詢。


ray wrote:
議會開議時,請議員質詢縣府,公布縣府正副首長返台出差天數及事由。公告周知,讓我們看看他們到底在忙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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