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謝謝無法無天開版!看來大家對這個話題還是很有興趣的,馬上來繼續一年前的話題!
有請馬祖性騷擾委員陳雪生辦公室儘速出面說明為何前助理可以違法住立法委員會館!
鄉親要怎麼訂房呢?
系統是用booking還是agoda?
立委會館可以這樣誰想住就住?
要付多少錢可以入住呢?
再來看看會館規定
二、本會館包括大安會館及台北會館,均備有個人套房,供設籍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委員以登記方式住宿,不提供非登記住宿委員臨時借住。每位委員登記以二間為限,房間位置於委員登記後,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三、住宿本會館以委員及秘書長本人為限,其配偶及直系親屬至會館探訪時,得暫時住宿。
四、委員不得將房間供非委員使用。會館管理人員對不合住宿條件之人員得拒絕提供服務,並請其離館,以維會館之住宿品質及安全。委員臨時需要借宿其他委員房間,應事先商洽對方同意後,始得借宿,並以委員本人使用為限。
請問已經承認有入住的前助理李詩云小姐是您的配偶還是直系親屬?!還是她已經選上立委跟您借住呢?看不出來她協助了什麼案件還可以住有雙捷運的會館…那麼南竿鄉親也想住!
現在很多鄉親等147蓋好中,說不定有住房需求,麻煩你告訴大家要怎麼申請,不要再神隱囉!
立法院住宿會館管理要點看這裡~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20936&pid=17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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