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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蝦事件各方回覆總整理 --閱讀人次 : 3720 李問主張:
去年十月海巡發函建議港務處停止兩船到大坵的航線,但縣府並未停止其出港,質疑有政治人物當「 門神 」
行政處主張:
港務處負責國內商港進出港管制,小貨船為非固定航線並無許可、不許可問題,並強調本府同仁絕無包庇
民進黨縣黨部主張:
既然已經查過府內無同仁包庇,應公布調查報告取信於民
六號臨時會在曹爾章質詢時給予產發處、港務處以及王忠銘當面陳述的機會, 下列回覆為六號臨時會曹爾章質詢部分重點整理
產發處長:
貨船僅向港務處申報出港入港,貨物是否合理由岸巡判斷
港務處:
小型船隻只需申報何時進、出港
王忠銘:
洪委員、李主委誣指縣府包庇走私案,航港局12月底行文通知港務處、岸巡單位該船未通過檢查,岸巡有收到公文通知因此聯檢時應知曉該船不合格,聯檢時哪些物資能夠放行由中央規定地方無權制定。高登、大坵為非固定航線,船隻僅申報何時出港、入港,縣府無權「 核准 」其申請
目前各方答覆大致清楚就等檢調結果出爐,除非民進黨黨部手上握有一槍斃命的關鍵證據能夠咬定有政治人物當「 門神 」,否則就王忠銘與曹爾章在質詢的最後對話看來,最大的問題應該出在雷達盲區,不論結果如何至少王忠銘在備詢時清楚敘明相關爭點,而非站著給民進黨黨部當木樁練功,在民主的角度應給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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