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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測所】北竿、莒光被剝奪26年的權利 --閱讀人次 : 3142 1894年國父孫中山《上李鴻章書》,內容提到救國四大綱領,早年列入教書,大家耳熟能詳,亦即「人能盡其才,地能盡其利,物能盡其用,貨能暢其流」。129年後的今天,「貨暢其流」在馬祖四鄉五島都實現了嗎?
臺馬輪於1997年首航,開啓台馬海運新紀元,起初兩天一航次,後改為每天開航,除了為馬祖帶來交通便利外,也成為「海上移動大橋」,讓台灣與馬祖「貨暢其流」得以實現。但由於臺馬輪、臺馬之星和新臺馬輪都只能灣靠南竿和東引,26年來,對北竿和莒光民眾,極不公平。
莒光鄉公所租用貨船第3次上網,流標已成定局,王忠銘縣長對莒光民眾的承諾,將面臨嚴竣考驗。莒光需要貨船載運車輛、砂石、建材和大型物件,定期租用貨船,縣府責無旁貨。但莒光民眾除了貨船外,何嘗不需要新臺馬輪提供更方便的物流服務?
由於受限於碼頭的條件,短期內新臺馬輪灣靠北竿和莒光,無法實現。但不代表北竿和莒光不能享有新臺馬輪的物流服務。我們建議,縣府應在福澳碼頭建立「中轉分運」機制,在北竿每天11班、莒光每天3班客船之外,另租貨船,每天1班,委託搬運行將貨物分送到貨船,當天開往北竿和莒光。就現况而言,本縣小型客船數量過剩,閒置的客船稍加改裝,購置冷藏和冷凍櫃,就能承包該項業務。
本縣四鄉五島,客運早已建立以南竿為中心的中轉機制,長期以來,客運也承擔了部分貨運的中轉功能。以莒光交通船為例,由於航班先東後西或先西後東,客船灣靠碼頭,經常人貨爭道,亂象頻仍,若能每天租用一班貨船,人貨分離,除了貨暢其流,也能人暢其流,可謂一舉兩得。
「一人一票,票票等值」是民主的平等原則。從臺馬輪到新臺馬輪,南竿和東引民眾已享有便利的物流長達26年,而同屬一縣的北竿和莒光,始終排除在外,極不公平。縣府每天租用一班貨船,作為中轉,這是北竿和莒光民眾應有的權利,也是遲到26年,不能再被剝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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