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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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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5-09-08 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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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公布市售「嬰幼兒學步車」檢驗 --閱讀人次 : 428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嬰幼兒學步車」檢驗結果  

俗語說:「七坐、八爬、九發牙」,對這段期間之嬰幼兒來說,外在的環境對他們是充滿新鮮及好奇,活動力很旺盛,此時許多家庭都會購置一台嬰幼兒學步車,讓嬰幼兒練習走路使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4年5月在各賣場、經銷商及線上購物網,購買20台學步車,檢測結果發現,學步車品質及標示全數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嬰幼兒學步車依國家標準CNS 13035「嬰幼兒學步車」檢驗「座椅設計」、「撞擊試驗」、「靜態負載試驗」;學步車搭配之玩具依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系列國家標準檢驗「電驅動玩具之安全要求」、「塑化劑之安全要求(檢驗DMP、DEP、DEHP、DBP、BBP、DINP、DIDP及DNOP等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化學性測試(檢驗鉛、鎘、汞、砷、硒、鉻、銻、鋇等8項重金屬)」;另依據CNS 13035及商品檢驗法查核「中文標示」及「商品檢驗標識」。

  標準檢驗局指出,經檢驗合格之嬰幼兒學步車,仍要注意正確使用,若使用不當,亦可能使嬰幼兒有受傷之危險,該局提醒消費者,使用嬰兒學步車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購買嬰幼兒學步車時,須留意商品本體上是否貼(印)有檢驗合格標識


,並請檢查是否附有完整之標示及使用說明書。
2.使用前應熟讀說明書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有關各部分之操作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
3.使用時應先適度調整高度,使嬰幼兒雙腳可著地,避免嬰幼兒懸空,並正確扣合及使用;將嬰幼兒抱進學步車前,家長應先以雙手試壓學步車,確認車台之鎖(固)定機構都確實定位。
4.應使用在無障礙之平坦地面,且遠離樓梯、門檻、斜坡及水池等易造成危險的地方,且家長應全程陪同,以避免意外發生。
5.勿讓嬰幼兒將學步車所搭配之玩具放入口中或啃咬,以免攝入可能含「塑化劑」之有害物質,危害兒童健康。
6.欲搬動、調整或收合嬰幼兒學步車時,務必先將嬰幼兒移開,否則可能造成嬰幼兒受傷。
7.若嬰幼兒喜歡爬行或可不需攙扶學走路時,家長應儘量讓嬰幼兒自行學習感官觸覺之刺激及身體之平衡協調性,避免過度依賴學步車。
  
消費者如欲進一步瞭解「嬰幼兒學步車」商品相關資訊,可於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wSite/mp?mp=65)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莊副局長素琴
辦公室電話:02-23412855 行動電話:0934-022921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8681e0f61ed6279af192ccdd88a27e56.doc1040907學步車檢測彙整表


市購學步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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