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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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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5-10-12 16: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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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局公布市售「嬰幼兒服飾」購樣檢測 --閱讀人次 : 519

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嬰幼兒服飾」市場購樣檢測結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加強嬰幼兒服飾商品安全之把關,於104年間赴各大百貨公司、賣場及商家隨機購買12件嬰幼兒服飾(供年齡在24個月以內使用)進行品質項目檢測及標示檢查,檢測結果品質項目有3件「繩帶長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標示部分有3件不符「服飾標示基準」規定,另有1件於服飾之外包裝標示及附縫標示有內外不一致情形。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購樣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檢測「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及「壬基酚(NP)」品質項目,具繩帶及拉帶之嬰幼兒服飾依CNS 15291「兒童衣物安全規範-兒童衣物之繩帶及拉帶」增加檢測「物理性安全要求」,另依據「商品檢驗法」及「服飾標示基準」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
(一)「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及「壬基酚(NP)」部分: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二)「物理性安全要求」部分:計3件(項次5、7、9)胸部位及腰部位功能性繩帶長度超過140 mm,不符合國家標準之規定。
二、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查核:
(一)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商品檢驗法」要求。
(二)中文標示:計3件(項次2、4、11)不符「服飾標示基準」規定,另有1件(項次3)內、外標示不一,違反「商品檢驗法」規定,不符合情形說明如下:
1.纖維成分名稱標示不正確:計1件(項次2),吊牌纖維成分以英文「96 % COTTON」及「4 % ELASTIC」標示,未以正確中文學名或慣用名稱「棉」及「彈性纖維」標示。
2.包裝商品外包裝標示不全:計2件(項次4、11),外包裝未標示洗燙處理方法圖案(項次4);外包裝標示缺「乾洗」圖案(項次11)。
3.附縫與外包裝洗燙處理方法圖案標示內容不同:計1件(項次3),附縫「乾洗」圖案為「普通乾洗」與外包裝「乾洗」圖案為「不可乾洗」不同,又附縫標示缺「熨燙」圖案。

  標準檢驗局強調,「壬基酚(NP)」是環境荷爾蒙的一種,只要含「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的非離子界面活性劑排入河川後,經分解就會產生「壬基酚(NP)」。研究顯示,水中的「壬基酚(NP)」會使雄魚雌性化,而人體長期曝露於「壬基酚(NP)」,也會干擾內分泌。

  衣物上之繩帶與拉帶設計為提供穿著時束緊、調整、固定或裝飾等功能,但對幼(兒)童年齡層而言,由於自我操作、施力控制及反應尚無法達到成人的程度,而具有潛在風險。由國外意外事件統計指出,在幼(兒)童衣物上包含拉帶、功能性繩帶及裝飾性繩帶時,容易造成纏入遊樂設施、捲入汽車門、滑雪纜車及腳踏車等行進中之交通工具,遭拖行或輾過而導致嚴重的傷害或死亡風險。

  嬰幼兒服飾屬標準檢驗局公告之「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應施檢驗品目範圍,自100年7月1日起實施檢驗,於進口或運出廠場前須完成檢驗程序始得於市面上販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針對具危害高風險之應施檢驗商品執行市場購樣檢驗,倘該類商品發現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有關本次抽查嬰幼兒服飾12件中有3件「物理性安全要求」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標示部分有3件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規定,以及1件內、外標示不一,違反「商品檢驗法」規定之商品,該局除將對不合格廠商加強查核外,亦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63條之1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屆期未回收或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以避免不符合規定商品於市面銷售。

  標準檢驗局呼籲,業者應製造或進口符合檢驗規定之嬰幼兒服飾,落實商品標示之正確性,又考量嬰兒肌膚(相較成年人)仍屬敏感脆弱,故嬰兒衣物如採「附縫」標示方式,似非妥適,建議依「服飾標示基準」第6點第2款規定,得以附掛、說明書、貼標等其他顯著方式標示之,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另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優先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圖例:

)之嬰幼兒服飾。
二、請選購標示清楚、詳細的商品,標示內容需包含:
(一)國內產製者,應標示製造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其為進口者,應標示進口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二)尺寸或尺碼。
(三)生產國別(產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
(四)纖維及羽絨成分。
(五)洗燙處理方法:應包括水洗、乾洗、漂白、乾燥、熨燙之圖案。
三、建議挑選嬰幼兒服飾時,除以手觸摸檢視布料質感外,可以嗅覺檢查,如有刺鼻異味請勿購買。
四、在穿著前最好先以清水洗滌過,以減少吸附在其表面之化學物質含量。
五、儘量避免選購繩帶或拉帶過長之服裝,以減少繩帶及拉帶意外纏入行進中之交通工具、遊樂設施,產生傷害風險。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購買相關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wSite/mp?mp=65)」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莊副局長素琴
辦公室電話:02-23412855 行動電話:0934-022921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5f12dd55c2d85793e293434f3d335a51.doc1041006嬰幼兒服飾檢測彙整表


(繩帶過長)項次5


(繩帶過長)項次7


(繩帶過長)項次9


嬰幼兒服飾12件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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