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南竿鄉公所辦事員約僱職務代理錄取公告 --閱讀人次 : 1161 南竿鄉公所辦事員約僱職務代理錄取公告
福建省連江縣南竿鄉公所公告
中華民國105年07月28日
南人字第1050004539號
主旨:本所應業務需要,甄選辦事員約僱職務代理壹名。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05月12日總處培字第1050041544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正取人員:陳冠元。備取人員:劉逸平
二、 正取人員於105年08月01日起正式僱用。
三、 錄取人員依約僱三等任用。
備註:1.正取人員請於正式僱用生效日起三日內完成報到程序,逾期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2.約僱代理職務至105年基特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前一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其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已有 1 位網友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