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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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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公布市售「單車頭盔」檢測結果 --閱讀人次 : 351

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單車頭盔」商品檢測結果

自行車兼具節能、環保、便利、健康等功能,已成為通勤族或休閒活動之工具,騎乘自行車時,為避免頭部因外來衝擊受傷害,佩戴自行車用防護頭盔(俗稱單車頭盔)已為必要裝備。為確保市售單車頭盔的安全性,標準檢驗局105年5、6月間在臺南地區之運動用品店、零售商店、量販店及賣場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9件不同廠牌之單車頭盔(5件成人用、4件兒童用),進行「品質項目」檢測及「標示查核」,檢測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市購檢測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3371「騎乘自行車暨著用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等用防護頭盔」進行檢測,項目包括「構造」、「衝擊吸收性能」、「保持裝置之強度」、「保持性」、「視野」及「中文標示」等6項。另依「商品檢驗法」查核「商品檢驗標識」。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構造」、「衝擊吸收性能」、「保持裝置之強度」、「保持性」及「視野」等項目全數符合規定。
二、標示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全數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說明,單車頭盔只能有限度保護頭部,降低可能受到傷害之程度,無法保障絕對之安全。騎士應以遵守交通法令規定、正確使用與乘駕交通工具,以及養成良好之交通習慣等方式來降低意外發生之機率。

標準檢驗局指出,單車頭盔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另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建議自行車騎士依下列事項選購、佩戴、使用單車頭盔,以保障自身的安全:
一、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之單車頭盔。
二、選購時宜考慮新品,其外觀較新,內襯清潔無異味,不可有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形。
三、親自至商店試戴選購,選擇適合自己頭部之頭盔,戴上後頭部不宜有壓迫感。
四、佩戴單車頭盔時,應正確繫緊頤帶,穩固戴在頭上,避免歪戴(仰戴)之情形,亦不可遮蔽視線。
五、單車頭盔後方若裝設有束鎖裝置,使用者戴上後應避免不當調整束鎖裝置,注意頭部舒適及保持良好通風狀態。
六、勿將產業用防護頭盔等商品充當單車頭盔佩戴。
七、使用單車頭盔前,請檢視其帽體是否有裂縫,若有損傷應立即更換。
八、若曾經受到一次較大衝擊之單車頭盔,即使外觀上沒有損傷也不宜再使用。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莊副局長素琴
辦公室電話:02-23412855 行動電話:0934-022921

承辦單位:第二組第三科科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72  行動電話:0920-149023
標準檢驗局意見信箱:http://www.bsmi.gov.tw/wSite/sp?xdUrl=/wSite/petition/MailMessage.jsp&ctNode=2946&mp=1
新聞聯絡人:林樹煌  辦公室電話:02-23431900  行動電話:0939-965886



單車頭盔照片1051215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eb7bd00303cacd0eb69e31e7b302bc0a.doc1051214單車頭盔檢測結果彙整表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b01fe94cb79174f7839fee755ae4d626.doc商品檢驗標識-單車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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