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機場四週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宣導 --閱讀人次 : 326 為維護飛航安全,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如天燈、煙火、風箏、遙控飛機、氣球等),範圍示意圖如下。如有前述施放活動,應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申請核准後始得施放,違者將處以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至 150 萬元以下罰鍰。請各位民眾遊玩時務必多加留意,詳細規定請參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官網(https://www.caa.gov.tw/article.aspx?a=243&lang=1)
馬祖航空站 關心您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馬祖航空站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