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小市民 wrote:
台灣國中小校長甄選,考取校長,分兩階段抉擇。第一關筆試,第二關口試,兩關達到錄取分數門檻,才算是錄取,成為分發校長候選人,還要接受校長幾周訓練班。甄選兩次分數加上受訓分數以總分數來評定名次,再經遴選校長委員會評定,遇缺分發。如果只有一位候選人,分數未達到分發標準,這候選人就是有缺還是無法分發。難道馬祖另有其他遴選機制?公平,合法遴選校長,怎會有人認為不服?可上書教育局,也可舉實證到地院,再網上嚷嚷,是不切實際,無用也。
我只能說希望是如此啦...
這樣對大家都好....
幹麻口氣降不好...
但是我覺得馬資網是一個討論的地方...
我只是問一下問題而已...
被說成網上嚷嚷...
那剩下那些PO文章的人...
說什麼陳雪生啦...抱怨一堆的人...
應該也該照您的說法
無用也
呼...那這個議題站應該要廢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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