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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馬祖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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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08-18 13: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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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6月12日起菸稅調漲20元 --閱讀人次 : 8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今年5月10日總統修正公布「菸酒稅法」,將各類菸品應徵稅額(菸稅)調增為每千支(每公斤)徵收新臺幣1590元,也就是每包菸稅調漲20元,並自今年6月12日起施行。

基於以價制量,維護國民健康,並支應長期照顧服務財源,因此,將各類菸品的菸稅由現行每千支(每公斤)徵收590元調增為每千支(每公斤)徵收1,590元。

為避免業者利用舊稅菸品混充新稅菸品銷售,賺取差價牟利,財政部今年4月25日已公告新稅菸品辨識標記,規範菸品產製廠商及進口商對於新制施行日後出廠或進口的紙菸,應於包裝上刊印辨識標記,未及刊印者應黏貼本部提供的辨識貼紙。

6月12日起出廠或進口的菸絲、雪茄及其他菸品,應自行刊印或黏貼本部指定的識別標記,以利消費者辨識;6月12日以前出廠或進口的菸品仍按舊制課稅,不應有因新稅制漲價情形。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及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已持續就菸品非法囤積、哄抬價格及聯合漲價部分進行聯合實地查察,已加強對菸品產製廠商、銷售業者(含便利商店、雜貨店、檳榔攤)及消費者進行宣導,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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