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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申報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 --閱讀人次 : 247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營利事業採擴大書審要點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者,是按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數乘以按經營行業別所適用的純益率計算全年所得額,較111年度相比,此次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一、 「自有」不動產買賣、「自有」不動產租賃及不動產轉租賃之申報案件不適用書面審核之規定。
二、 刪除營利事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營業收入淨額減少達30%者得按純益率標準80%計算之規定。
該處提醒,營利事業如欲瞭解所經營行業的112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政府資訊公開/出版品/宣導資訊/營利事業所得稅/各業擴大書審純益率、所得額及同業利潤標準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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