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晴時多雲 溫度:22℃ AQI:74  風向:北 風力:15級 南竿雲高: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北竿雲高: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馬祖資訊網論壇 » 討論與交流 » 生活文化

生活文化友善列印



張貼者
曹爾凱 
資深會員 


來自 : 馬祖
註冊 : 2004-12-31
發表文章 : 118
掌聲鼓勵 : 375

發表時間 : 2023-12-01 07:49:24
FORM: Logged


曹爾凱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曹爾凱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情、理、法間的拔河 --閱讀人次 : 401

情、理、法三者走到極致,都是一種瘋狂,我們要在瘋狂中找到平衡。

人字好寫卻難做,心字簡單卻難懂。所以眾人之事的分析與處理更加不易,雖有情、理、法三種準則依循,平衡卻甚是困難。

法官是依法審判,但審判案件的過程為認事用法,即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必先認定事實是什麼,才知如何適用法律,認定事實也需在情與理間斟酌。

社會的面向相當廣泛且多元,觀察、分析、討論事件的角度應寬廣,所以情、理、法間看似衝突矛盾,其實相輔相成。





  已有 1 位網友鼓勵
    第1頁 (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