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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南竿鄉公所暑假桌球營 | |
作者: 南竿鄉公所 < > | 發表時間: 2016-08-04 |
連江縣南竿鄉公所暑假桌球營實施辦法 一、 主旨:為推廣桌球運動,提升桌球運動水準及培育未來桌球好手,特舉辦本活動。 二、 指導單位:連江縣南竿鄉民代表會 三、 主辦單位:連江縣南竿鄉公所 四、 協辦單位:連江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五、 訓練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22日至105年8月27日 共6天 六、 訓練地點: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活動中心 七、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年8月15日止 八、 報名地點:南竿鄉公所(南竿鄉清水村132號),承辦人:陳琬青(22316轉26) 九、 參加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設籍於馬祖地區以南竿鄉民為主,就讀本鄉各級學校學生。 2.愛好桌球運動或對桌球有興趣之學生即可參加。 十、 報名方式: 1.通訊報名或親自報名均可受理。 2.詳填報名資料表,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報名期間內向本所及連江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報名。 十一、因場地限制本次訓練課程僅招30名學員,額滿為止。 十二、參加本次訓練營學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上課時數未達20堂課者不得參加結訓測驗及摸彩抽獎活動。 十三、參加本次桌球營學生視學習態度,表現優良者視情況予以獎品獎勵。 十四、參加桌球營6天活動之學員,本所提供免費午餐及飲用水。 十五、參加桌球營之學員,請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參與訓練課程,建議自行桌球拍參加訓練活動,如無球拍之學員,則由本所免費借用。 十六、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本會更正並公布之。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0d61fec5cd79bfa61052ac3d787899ba.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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