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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地檢署青少年兒童暑期成長營
作者: 連檢 < > 發表時間: 2008-06-10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97年暑期成長營實施計畫
一、依據:
法務部97年5月28日法保字第0971000844號函辦理。
二、目的:
整合政府及社會資源,基於「預防犯罪於先」之觀念,強化兒童及少年的法治觀念及守法意願,使其不會、不想、不願犯罪,並推廣預防少年兒童偏差行為及保護自己免於被害資訊,營造保護少年兒童之優質生活環境。
三、主辦單位: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協辦單位: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連江分會
連江縣政府
連江縣警察局
連江縣消防局
四、實施日期及時間:
(一) 第一梯次:97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
(二) 第二梯次:97年8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
五、地點: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一樓禮堂(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9號)
六、課程時間及內容(詳如附件)
七、參加對象、報名辦法及名額:
對象:在學兒童及青少年。
報名辦法:為避免爭執,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剪下馬祖日報報名表,或函送各學校之報名表,寄回本署(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09號連江地檢署收),以寄達本署日期先後為準,先寄達者優先,錄取後通知確認。(詳如附件)
名額:
(一) 第一梯次:60名。
(二) 第二梯次:60名。
八、報名日期:
自96年6月25日起至7月10日止。
九、獎勵辦法:
(一) 參加獎:人人有禮,各送價值100元之精美西點一盒。
(二) 有獎問答:每梯次25名,各得價值400元之精美禮物一個。
(三) 北竿、東莒、西莒、東引學生憑船票補助交通費。
十、經費來源:
經費暫估新台幣十五萬五千八百元,由緩起訴處分經費項下支付。
十一、宣導辦法:
(一) 刊登於馬祖日報。
(二) 刊登於有線電視跑馬燈。
(三) 刊登於馬祖資訊網。
(四) 函送連江縣政府教育局轉送各級學校。
十二、課堂上每位學生發給法務部製作之「反毒手冊—簡要版」一冊(本署現有200冊)、第一梯次發給「父母法律手冊」一冊(本署現有55冊)。
十三、員工假日參與活動,核實報加班。
十四、佈置會場請全署同仁辦理。
十五、一般行政工作由書記官洪魁宏負責。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dd83c31ef9a950ca0085eb8584d9c8e1.doc報名表及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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