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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環境資源局:6月查獲確實污染行為人 依法告發處分者4件 --閱讀人次 : 1334 本局於6月期間加強稽查垃圾落地情形,並在介壽村介壽堂外、福沃華光大帝廟旁、復興橋頭及珠螺路旁等地方發現5起垃圾棄置案件,經查獲確實污染行為人並依法告發處分者有4件。(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違反本條款者,依同法第50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請民眾配合垃圾收運時間來排出自家垃圾,本局已於各村垃圾收運點放置垃圾不落地告示牌及加裝監視設備,並加強不定期稽查作業,為維護本縣村容整潔,本局呼籲鄉親切勿貪圖一時之便以身試法,以免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