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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府會拜訪經建會 獲善意回應--馬報 --閱讀人次 : 2369 2008-06-25
縣長陳雪生、議長陳振清及全體議員會同立委曹爾忠拜會經建會,就馬祖財政困難現狀建請該會檢討離島建設基金補助機制。(圖�文:曹重偉)
【本報訊】爭取馬祖未來發展基礎,連江縣政府、連江縣議會一行馬不停蹄!在立委曹爾忠陪同下,前往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拜會,受到該會主委陳添枝、副主委黃萬翔等官員們的熱情接待;陳雪生、陳振清都指出,馬祖近年因中央改變離島建設基金補助方式,改成孳息及投融資,導致實質補助逐年短少,地方財政日漸困難,建請陳主委檢討回歸離島建設基金補助,以符合原立法旨意,也誠摯希望經建會能支持馬祖改善交通的相關提案;陳添枝表示,改善交通部份的提案,該會絕對會支持,而以馬祖當地現況做投融資確實有困難,願意檢討離島建設基金現行相關規定做變動,會在長期規劃上以更周延的方式來幫助離島,也希望與地方之間能持續有良好的溝通與互動。
縣長陳雪生、議長陳振清及全體議員偕同立委曹爾忠,前往拜會經建會主委陳添枝,縣府與會官員包括副縣長徐文吉、企劃室主任陳書福、交通局長劉德全、建設局長柯木順等人。
立委曹爾忠引言表示,馬總統上任及新內閣組成後,正逢連江縣議會開議期間,基於馬祖諸多需求,特別來拜會新內閣,此次來到陳主委這邊拜訪,主要是離島建設補助年漸減少,建議恢復原本制度;另新臺馬輪、二期港埠建設計畫、浮動碼頭、小三通聯合辦公大樓等都很需要後續經費,此次「擴大內需」讓馬祖各界都很受傷,府會及民代們都是壓力沉重,感覺愧對馬祖鄉親,希望此行能爭取到關鍵經費,集中力量來完成最重要的項目,並在新政府引導下,讓馬祖可以快步起飛,以符合民眾期待。
陳雪生、陳振清分別指出,離島建設條例裡面的基金,本意是三百億挹助給離島需求,前年只分配到一點七億,大部分都放到融資部分,浮動碼頭也一直文來文去沒進展,此次擴大內需也只分得三千萬,鄉親都期待馬英九當選給他最高得票率,結果是相當失望,馬祖最迫切的就是二座機場的改善及各鄉碼頭、浮動碼頭的興建。而馬英九總統十九日到馬祖時,曾當面向總統說,馬祖交通如果不解決、機場不改善,建設再多再好都沒用,而且馬總統在競選期間,曾對馬祖鄉親做出六項承諾,希望中央對待馬祖不能用人頭來計算,請經建會在提案及行政程序上多多幫忙;副縣長徐文吉也指出,馬祖面臨財政不足狀況及多項重大建設亟需經費推動,也就福澳國內商港問題說明來龍去脈,指出顧問公司的錯誤不該由地方政府來承擔,中央要負起責任把碼頭完成。
陳添枝表示,馬祖機場的設備確實不好,常聽見新聞說馬祖因為天候不佳關場,而馬總統確實很關心馬祖,上次去視察過回台就打電話來,指示經建會多幫忙馬祖,而大三通開放之後之金馬前景,也奉劉院長指示三個月內先提出中長程規劃,短期規劃部分是交通部執行,表示將立即委託專業機構來規劃中長期計畫,也願意找時間去馬祖現地了解需求及實際狀況,期望馬祖各界多給經建會同仁及研究單位協助,以確切知道馬祖的需求,該規劃一定會在三個月內完成,馬總統也非常關心。
談及此次擴大內需,陳添枝也當面向府會首長們致歉,指出該方案因為非常急迫,新政府還沒上任就在執行,所以依劉院長指示先用人口比例,但這只是短期規劃經費,會在長期規劃上,以更周延的方式來幫助離島;副主委黃萬翔也表示,離島基金額度有限、補助項目也有限,而各部會在編列工務預算時,反把離島所需經費都推到離島建設基金之上,造成惡性循環;至於擴大內需方案分配,人口仍是主要參考原則,但非單一考量因素,且短期也無法解決長期的問題,經建會以先達成基本任務為目標,因擴大內需方案是以今年六至十二月短期目標為主,時間上有其迫切性,如同陳主委所強調,國土規劃應以空間、產業、人力資源三個面向作出整體均衡的調整。
陳雪生指出,經建會陳主委、黃副主委都是新上任,不會太過苛責,但請注意到馬祖是在八十一年才解除戰地政務、四十到八十一年沒給馬祖任何經費,之後才陸陸續續有點經費做基礎建設,現在感覺是虧待馬祖鄉親;陳雪生也強調,不管此行有幾個提案,交通還是最重要的,臺馬輪問題很大,他任內一定保持其航行安全,希望能建造一艘能在台海跑的船隻,立委、議長、議員們都集中火力在改善交通,南北竿機場一定要改善、新臺馬輪一定要購置,畢竟馬總統上任,馬祖交通一定要改善,這是所有馬祖鄉親的殷切期待!而之前消防栓管所需經費八千多萬也被取消,建請陳主委儘快來馬祖看看;議員曹以標也強調,馬祖因為缺水嚴重,造成連續幾次火災都釀成重大損失,卻被內政部刷掉,消防專管此部分,希望經建會能給馬祖特別的協助。







2008-06-25
縣府、議會拜會中央相關部會提案彙整�連江縣政府提供
第一案:購建新臺馬輪,所需經費十四億二千萬元,主管機關交通部,馬總統競選政見允諾提案。
第二案:購建新島際交通船規劃案,所需經費五百萬元,主管機關交通部,馬總統競選政見允諾提案。
第三案:興建福澳浮動碼頭,所需經費一億七千五百零八萬元,主管機關交通部,馬總統競選政見允諾提案。
第四案:辦理南竿機場近程改善,所需經費四億四千萬元,主管機關交通部,馬總統競選政見允諾提案。
第五案:辦理北竿機場改善,所需經費二十九億三千萬元,主管機關交通部,馬總統競選政見允諾提案。
第六案:興建東莒休閒漁業碼頭計畫,所需經費二億五千萬元,主管機關農委會漁業署,馬總統競選政見允諾提案。
第七案:中柱碼頭區南碼頭延長五十公尺,所需經費六千萬元,主管機關交通部,地方需求提案。
第八案:緊急運水計畫,所需經費五千一百二十五萬三千元,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地方需求提案。
第九案:埋設消防專用管路設施,所需經費八千一百三十二萬九千元,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地方需求提案。
第十案:馬祖港福澳碼頭區擴建工程遭遇困難說明,主管機關交通部,政策提案。
第十一案:請將馬祖機場納入兩岸直航機場,主管機關交通部,政策提案。
第十二案:簡化地區公務機關及中央駐馬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程序,主管機關交通部,政策提案。
第十三案:建請回歸離島建設基金補助,以符合立法旨意,主管機關經建會,政策提案。
第十四案:研議水產品進口配套措施,主管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政策提案。
第十五案:大陸貨物經由馬祖中轉至台灣,主管機關陸委會,政策提案。
以上合計十五案,所需經費五十四億一千二百六十六萬二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