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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新台馬輪預算曹爾忠積極拜會行政院林中森秘書長 --閱讀人次 : 2067 新台馬輪從民國90年爭取興建評估,獲得交通部同意開始,歷經多年,民國96年9月行政院經建會與交通部終於達成共識,同意由交通部編列經費建造新台馬輪,但遲未能配合時程納入預算,因此未能開始興建,直到政黨輪替國民黨重新執政,才於民國97年12月由行政院核定通過「馬祖地區海運港埠建設計劃」,並配合「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爭取到全額補助台馬輪建造經費14億2千萬元,於98年4月經立法院通過。
目前新台馬輪建造經費已編列98年8500萬、99年4億4600萬合計5億3100萬元,尚餘8億多元必須編入100年及101年,造船才有希望。今年交通部編列民國100年概算時,因連江縣政府變更新台馬輪計畫內容重新送件,在經建會初審新台馬輪100年概算時即予刪除編列新台馬輪經費。曹爾忠委員得知後,6月22日即拜會經建會黃萬翔副主委,要求在新台馬輪案與三體快輪案行政院未核定同意變更前,行政院應依原特別預算接續編列經費,不得中途停編;6月23日經建會以覆審案通過,同意原案經費,以專案方式送交行政院裁定;今(30)日曹委員更直接拜會行政院林中森秘書長,堅定表達「在行政院未核定變更新台馬輪計劃前,行政院應維持編列原特別預算經費」的立場。
曹爾忠表示,不論新台馬輪變更計畫推行的如何,在計畫尚未核定變更前,原有經費不應該被刪除,以免馬祖鄉親期待多年的新台馬輪案,兩頭落空。陪同林秘書長接見的尚有交通部航政司尹承蓬司長等人,曹爾忠在會中也希望林中森秘書長協助馬祖媽祖宗教文化園區,有關土地、軍事設施等撥用、拆遷、移管的事宜,為馬祖觀光創造新景點。

曹爾忠委員拜會行政院林中森秘書長及交通部航政司尹承蓬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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