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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漂流木銀行正式成立 --閱讀人次 : 5137

2010-07-30 馬祖日報


 來自大陸福建沿海的漂流木其中不乏珍貴木材,識貨者經常前往澳口挑選。縣府成立漂流木銀行,讓機關單位、學校與社區、家庭、個人都有取用的機會。(圖:本報資料室)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馬祖漂流木銀行正式成立,地點在各鄉衛生掩埋場,提供機關、學校及社區、家庭與個人申請再利用,連江縣政府已頒布管理要點。縣府環保局表示,是響應節能減碳、珍惜有限資源的政策,讓從對岸漂過來的大型木材重獲新的生命。家庭及個人每年以各申請兩件為限,機關、學校及社區每年每單位最多十件,唯藝術創作及特殊情形經核准者不在此限。

 縣長楊綏生聽取民間建議,讓漂流木做更有效的運用。縣府今年六月頒訂管理要點,環保局表示,是響應節能減碳、資源回收再利用的政策,四鄉五島衛生掩埋場的大陸漂流木可以脫胎換骨,在巧匠手中綻放耀眼的光芒。

 依據管理要點,機關(構)、學校及社區每單位每年限申請十件,家庭與個人則為兩件,藝術創作與特殊情形經核准者不在此限;再利用申請則以藝術創作、機關單位、學校與社區、低收入戶為優先。

 環保局表示,除了再利用申請,這些儲存的木竹材料還可以作為堆肥、公共造景或修繕材料,依大小、材質等作多元的運用。

 陸續有民眾和社區提出申請,環保局廢棄物管理課長王榮龍表示,如果遇到兩個單位看中同一塊木材,則以先提出申請,符合要點第一順位者為優先,申請書可以向環保局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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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漂流木銀行管理要點�資料:縣府環保局提供

 1、本縣因轄區地處閩江流域出海口,並鄰近大陸海岸,時有漂流木竹產生,其具再利用價值的木竹轉用性高,卻缺乏管理;為達到資源再利用的理念,建立完善的木竹海漂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機制,設立漂流木銀行特定訂本要點。

 2、本要點管理單位為連江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

 3、本要點所稱設立漂流木銀行位置如下:

 (一)南竿垃圾掩埋場(簡稱南竿場)。

 (二)北竿垃圾衛生掩埋場(簡稱北竿場)。

 (三)東引垃圾衛生掩埋場(簡稱東引場)。

 (四)東莒垃圾衛生掩埋場(簡稱東莒場)。

 (五)西莒垃圾衛生掩埋場(簡稱西莒場)。

 4、漂流木竹清運進場之收受對象如下:

 (一)連江縣境內各鄉公所清潔隊清除進場。

 (二)海岸管理、認養及辦理淨灘活動相關機關單位清除進場。

 (三)其他自行清除經環保局同意進場者。

 5、 漂流木銀行開放時間自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星期日停止受理);特殊事由並經環保局核准者,不在此限。

 6、 進場車輛於清運漂流木竹進場前先行分類,並向管理單位提出過磅申請,取得管理單位核發之過磅單(或紀錄單)後,始得進場。

 7、 經環保局檢查判定其進場漂流木竹中,含資源回收物,且廢棄物未明確分離者,得予退運。

 8、 漂流木銀行處理海漂木竹方式,區分為貯存、造景裝飾、修繕材料、堆肥資材、再利用申請使用等。

 (1) 貯存:再利用前先分類貯存。

 (2) 造景裝飾:作為公共區域景觀擺設等。

 (3) 修繕材料:提供修繕二手家具及製作回收箱等。

 (4) 堆肥資材:無其他再利用價值者,將其破碎成木屑做為廚餘堆肥調整材。

 (5) 再利用申請:提供再利用申請,以藝術創作、機關單位、學校、社區、低收入戶優先,次為家庭及個人。

 9、漂流木銀行進場及再利用管理運作依流程表實施。

 10、漂流木再利用申請,機關單位、學校、社區每年以10件為限;家庭及個人每年以2件為限。藝術創作及特殊情形經同意者不在此限。

 11、環保局對申請再利用用途不符得以駁回申請。

 12、再利用申請者應負管理維護責任,如造成環境污染情形,逕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法令告發處分,並停止其申請資格3年。

 13、本要點奉 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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