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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免稅額 調高到六萬--聯合報 --閱讀人次 : 2187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11.04.23 03:22 am
為鼓勵民眾多到離島觀光消費,財政部昨天公告,將修改行政規定,提高旅客到離島免稅店購物免稅額度,從三萬元調高為六萬元;購買免稅菸酒的次數,也放寬為每年十二次,預計五月初實施。
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設有免稅店的離島有澎湖、金門和馬祖,下月初起,民眾到這些離島免稅店買菸、酒、巧克力或精品,都可享有免稅優惠。
台灣菸酒公司人員說,以菸品為例,若市售一條要價五百五十元,在免稅店只要三百廿元,價錢差了快一倍;至於在免稅店買酒,大約是市價七折。
財政部昨天預告「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修法案,將免稅金額從目前的三萬元上限調高為六萬元。此外,每人每次到免稅店買酒不超過一公升,或購買香菸二百支(一條)、雪茄廿五支或菸絲一磅以下,也享有免稅優惠,但一年最多只能享有十二次免稅。
官員說,目前規定到離島免稅店購買菸酒的次數限制較嚴格,旅客只要在三十天內進出離島超過兩次或半年內超過六次,就無法享有免稅優惠。
【2011/04/23 聯合報】@ http://ud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