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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2-10-03 1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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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新臺馬輪1艘命名徵選活動 --閱讀人次 : 1499

轉載自:www.matsu.gov.tw/2008web/news_cnt.php?id=3931&room=bbs


1.活動宗旨:
新建之臺馬交通船為國內建造之第一艘5000總噸駛上駛下型客貨輪,亦是馬祖交通發展的重要里程碑,為提升離島居民舒適安全之交通任務及提振地區本縣觀光發展之知名度,特地藉由網路主題活動的舉辦,鼓勵民眾發揮創意。
2.活動時間:
第一階段(網路命名活動):2012年10月10日上午8:00~2012年10月31日(中午12:00截止)。
第二階段(網路票選活動):2012年11月10日上午8:00~2012年11月20日(17:00截止)。
抽獎時間由本府另行公佈。
3.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連江縣政府
4.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本活動主辦、執行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
5.活動主題:
由民眾為本縣新建之臺馬交通船命名。
6.命名方式:
限以繁體中文命名,以6個字以內為限。
除命名作品外,需填寫300字以內的命名意涵說明(含標點符號,此說明中不得有參賽者姓名或單位,以避免妨礙本活動公平性,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一律採取網路線上投稿,不得以電子郵件或明信片等郵寄方式寄送。
活動網址: www.matsu-newship.com.tw(正式開放時間2012-10-10-08:00)
命名階段參賽辦法:
命名投稿以系統標準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作品一經上傳則不得修改。
命名內容須符合活動主題、不可違反政府相關法律規定與公序良俗。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引發有關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命名內容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若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為得獎者已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得獎者對此絕無異議。得獎者並應保證主辦單位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且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活動命名階段由主辦單位召開網路命名活動後暨票選前之前置會議,邀請本活動評選委員依據命名活動選新臺馬輪名稱選項,決定10個選項供網路票選。
7.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民眾投稿後由第一階段評選委員選出10個命名入選者公佈上網,進入第二階段網路投票(委員名單不予公開)。
上開階段由各委員在投稿文件中各選出10名,由1~10分各自排列採序位法(分數1為最優,分數10為最後(同分時,以序位最優分數之委員人數多者取勝),再由各委員之序位評分表加總後序位優者產生前10名。
後經網路投票後,網路分數佔百分之20,得票數最高者得20分,得票數次者18分,最低者0分。
評審評分佔百分之80,採兩段式評審,前開10名經網路投票後,由各委員以序位法評分,網路票選分數及委員評分加總後取前三名。
再經各委員由前3名中評定最優者取勝。
8.票選階段投票辦法:
第二階段網路票選活動開放民眾投票,每一人可投票一次,不得重複投票。
凡成功投票者並符合相關活動辦法規定者,皆有機會參與抽獎活動。
9.獎勵辦法:
入圍本活動第二階段10個名稱之命名者,致贈每人新台幣5,000元獎金。
公開網路投票,並經第一階段評選委員評分加總後分數高者取前三名,再經本活動第二階段評選委員遴選為第1名者,再加贈新台幣6萬元獎金,並頒發獎狀乙紙。
另抽出10名參加第一階段命名活動民眾(不含入圍第二階段者)及30名參加第二階段網路投票民眾,致贈每人新台幣1,000元獎金。
獎金均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10.注意事項:
凡參加命名或票選活動者,須依照網路所提供之格式填寫真實且正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地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屆時將聯繫得獎者,若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者自動放棄該獎項。
凡於命名或票選活動階段,得獎人皆需攜帶身份證或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提供主辦單位查核。如有資格不符者,取消得獎資格。
於活動票選階段,經檢舉或查證有以不正常之手法進行網路灌票或舞弊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力予以刪除,不得有異議。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執行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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