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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陳雪生暨陳學聖共同召開「馬祖高中教師聘請年制」協調會 --閱讀人次 : 1178 今(26)日下午14時30分,立法委員陳雪生暨陳學聖於立法院共同召開「馬祖高中教師聘請年制」協調會,邀集金門、澎湖離島委員、教育部、法務部、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全國教師工會等相關單位官員出席會議。
馬祖高中數名教師來函陳情,102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之離島建設條例第12條之1係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故將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際「服務四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台灣本島地區學校規定,修正為「服務六年以上」,造成許多原已做好介聘規劃之離島教師被迫拖延,有違信賴保護原則。
立委陳雪生表示,接獲馬中教師陳情即與楊鎮浯委員、楊曜委員商討,一致認為在不違反立法意旨下,對於第12條之1介聘資格應不溯及既往,在修法前任職離島地區高中之教師應適用舊法,以維權益。
教育部與會官員回應,會參酌去年國中小教師介聘延緩兩年實施之案例,依舊法來辦理離島高級中學等學校教師介聘,離島三位委員亦將持續督促辦理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