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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加強取締酒駕 4/7南竿民眾被罰9萬元 --閱讀人次 : 2149 本站訊:
由於日前發生酒駕車禍死亡事件,連江縣警察局近日加強取締酒駕,強度由每月4次增加為15次,4月7日晚間在南竿中央大道攔檢時,一位南竿男性機車騎士被攔檢,因拒絕酒測,直接裁罰9萬元。
連江縣警局保安隊長陳建國表示,由於日前在南竿中央大道發生一起機車騎士酒駕死亡車禍,因此縣警局立即加強取締酒駕,原本每月排4天由保安隊與南竿所分兩組人員進行路檢、酒測,死亡車禍發生以後,加強為每兩天執行一次,每月執行15次路檢、酒測。離島部分,也要求每月執行4次。
保安隊長陳建國指出,4月7日晚間9點11分,在南竿中央大道成功山附近執行路檢、酒測,一位南竿民眾騎機車被攔檢,因拒絕酒測,直接裁罰9萬元。陳建國說,由於這位騎士並未發生交通事故,所以可拒絕酒測,但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將會強迫送醫院進行抽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