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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前環保局約用,曹重華重返原單位擔任科長 --閱讀人次 : 4155 本站訊:
有志者事竟成,14年前只是環保局的約用人員,工作一年一簽,朝不保夕,14年後重返原單位,出任8等污染防治科科長。曹重華發奮考取地方特考,繞了台馬一大圈,終於回到老家南竿,今天正式走馬上任。
曹重華於民國92年擔任環保局約用人員,開始發奮進修,準備參加地方特考,於95年考取四等一般民政,96年分發莒光鄉公所,同年再考取特考三等一般行政,次年分發東引鄉公所。101年調往西莒,在敬恆國中小任職。103年被桃園市環保局長挖角赴台,104年因政黨輪替,重返馬祖,重回敬恆國中小任職7等事務組長。
今年2月底接獲縣府派令,升調環資局8等污染防治科科長。曹重華老家在馬港,父親經營明星樓餐廳。已經結婚生子的曹重華,他的太太周靜華也是公務員,為了兒子的教育,於民國105年從台灣請調馬祖,目前任職衛生福利局。
曹重華表示,第一次參加94年地方政府五等考試,在沒有參加任何補習的情況下,只差0.5分落榜。當時他下定決心,開始停止應酬,專心在家唸書。除了上班、運動外,晚上7點半到凌晨快1點都是唸書時間,一年後,就考上了95年地方政府四等考試一般民政,接著又是用同樣的方法考上了96年地方政府三等考試一般行政,曹重華說,相信「有志者事竟成」,重要的是下定決心。

2015年2月曹重華帶妻子周靜華和兒子回訪東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