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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孝榛當選無效之訴二審確定 遺缺陳貽斌褫補 --閱讀人次 : 3203 本站訊:
連江地檢署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於前年12月26日起訴甫宣誓就職的連江縣議會議員王孝榛,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王孝榛當選無效,王孝榛提起上訴,日前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民事判決,宣判上訴駁回,不得再上訴。王孝榛昨天在臉書公告「下崗」消息,並向縣府團隊和莒光鄉親致謝。
本案於去年4月30日由福建連江地方法判決王孝榛當選無效,經王孝榛提起上訴,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於去年12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隨後於今年1月21日判決上訴駁回,不得再上訴。依據《選罷法》規定,王孝榛被判當選無效解職後,將由陳貽斌褫補。
此時此刻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我已下崗了吧,人生就是有太多的意想不到和歷練,首先感謝莒光鄉的父老鄉親和親朋好友們這二年對孝榛的支持和愛護,可惜沒能為本鄉爭取更多的建設,為鄉親謀取更多的福利,孝榛在此説聲抱歉了,也感謝縣府各局處團隊對孝榛的協助和包容,最後孝榛敬祝大家牛年行大運,身體健康,心想事成,萬事如意,謝謝大家。
由王董發佈於 2021年1月2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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