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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植物防檢署與海關對於貨物可進或不可進不同調】澄清公告 --閱讀人次 : 978 有關馬祖日報於《小三通行李 立委建議春節前提高至每位旅客20公斤》報導中提及【動植物防檢署與海關對於貨物可進或不可進不同調】之澄清公告
為什麼動植物防檢署跟海關對於旅客攜帶入境行李規定不同調??
因為各機關執掌業務不同,依各業務考量點而必須訂定並執行所責法規
動植物防檢署隸屬農業部,主要負責維護動植物健康,確保農產品安全,沒有經過檢疫的動植物產品可能帶有病菌蟲害,一旦入侵我國,不只農畜產業損失慘重,當資源稀少物價上漲時,每個人的荷包都會受影響!



海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所以旅客攜帶入境的動植物產品需同時符合動植物防檢署和海關的規定。
以旅客攜帶生鮮魚類為例:
依動植物防檢署規定:供人食用的生鮮魚類,只要去除內臟就符合檢疫規定,這是因為魚類的病菌主要存在內臟。
依海關「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活動物及其產品禁止攜帶,但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動物產品,以及經經乾燥、加工調製之水產品,不在此限。
因此,未經乾燥或加工調製之生鮮水產品,如生鮮魚類、生鮮竹蟶、生鮮蛤蜊、生鮮蚵仔、生鮮鮑魚、生鮮蝦子與生鮮大閘蟹等均無法以旅客入境的方式攜帶入境。
若有生鮮水產品食用需求可以貨運輸入的方式進口,向海關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