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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款替陳菊拉票 省府委員陳滄江被起訴--聯合報 --閱讀人次 : 3406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市報導】
2006.12.23
民進黨金門縣黨部主委陳滄江九月卅日在高雄市漢王飯店席開七桌,以研習活動名義,宴請高雄市金門同鄉會幹部及眷屬,並邀陳菊到場致詞及敬酒拜票。高雄地檢署昨天依違反選罷法、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罪起訴陳滄江,並求處有期徒刑及褫奪公權各五年。
起訴書指出,陳滄江(五十一歲)身兼福建省府委員及金門縣鄉土文化建設促進會理事長,與高雄市長參選人陳菊關係親密,為求陳菊當選,九月中旬聯絡高雄市金門同鄉會理事長胡偉生,發動同鄉會替陳菊造勢。胡偉生隨即請總幹事翁維麟配合,請幹事蔡網市以「李太太」名義,向漢王飯店訂席十桌,聯絡旅居高雄市的金門同鄉參赴宴。
九月卅日中午,金門同鄉會理事、監事、顧問及其親友等共六十餘人參加餐會,席開七桌,每桌六千元,加上飲料、酒類共四萬四千零九十元,由陳滄江支付。
餐會當天,會場台上掛有陳滄江準備的「金門縣鄉土文化建設促進會」布條,但僅開場時淺談促進會事務,隨即由翁維麟、陳滄江及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李政毅等人上台致詞盛讚陳菊。
陳滄江明知餐會主要目的是拉抬陳菊聲勢,卻事先在九月廿六日以金門縣鄉土文化建設促進會舉辦「金門社區教育種子教師觀摩研習活動」名義,向福建省政府申請補助。十月三日福建省政府同意撥補,陳滄江再以助選餐會統一發票報帳,十月八日省府核撥三萬元,入帳至金門縣鄉土文化建設促進會。十一月廿二日檢察官指調高雄市調查處搜索金門同鄉會,扣得付款單據等證物,另有餐會活動光碟。
【2006/12/23 聯合報】
